中共益阳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刘附卿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益财党组〔2026〕23号
发布时间:2026-05-25 09:00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人事科 浏览次数: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刘附卿同志任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支付一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曾盛薇同志任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核算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邓新敏同志任市财政事务中心综合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詹莎同志任市财政事务中心核算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财政工资发放中心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中共益阳市财政局党组         

 20265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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