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刘附卿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益财党组〔2026〕23号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刘附卿同志任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支付一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曾盛薇同志任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核算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邓新敏同志任市财政事务中心综合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詹莎同志任市财政事务中心核算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财政工资发放中心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中共益阳市财政局党组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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