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食品与健康相关产品、水质分析、职业卫生、生物材料、公共场所危害因素、土壤、空气环境等理化检验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理化检验技术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3.负责组织开展理化检验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和推广工作;
4.负责理化检验质量控制和仪器设备、水电气等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5.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检测;
6.完成党总支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