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检验室
1.负责制定实施微生物检验工作计划;
2.负责菌(毒)种的日常管理和保藏;
3.负责微生物检验质量控制、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科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4.负责组织开展对县市区疾控中心微生物检验的业务培训与指导;
5.负责组织开展微生物检验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和推广工作;
6.负责食品与健康相关产品及环境微生物检验检测、医疗机构消毒灭菌效果检测、寄生虫病病原的检验检测、艾滋病、梅毒、丙肝等常规检测和应急检测等工作;
7.负责对全市艾滋病检测机构检测的检验检测工作进行指导、培训;
8.完成党总支交办的其他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