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的女职工产假有多久?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3-04-07 08:4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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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版)》第二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20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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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责任编辑:徐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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