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管理局:网约车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我市登记注册的湘H籍7座及以下乘用车;2.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3.车辆档次、价格高于本市现有主流巡游出租汽车;车辆轴距达到2650毫米以上或车辆购置的计税价格在10万元以上;新能源车辆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不低于250公里;配备安全气囊,前、后座配备安全带;4.车辆排放达到我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5.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满三年;6.安装应急报警装置和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载卫星定位装置,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应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794)及其他有关规定;7.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8.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其中承运人责任险保额不低于50万/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不得低于100万元;9.车辆所有者为企业法人,所在企业近1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10.车辆所有者为个人,车辆所有人须取得本市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还应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市民有相关疑问,可直接拨打咨询电话:0737—620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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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责任编辑:徐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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