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公民申领居住证应当:(一)填写《居住证申领表》,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二)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认真审验申领居住证的证明材料,符合申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在管理系统中录入居住登记及制证信息,并出具《居住证受理凭证》,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三)公安机关应当在居住证申请受理后的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公民凭《居住证受理凭证》到居住地所在的县级公安机关政务中心人口与出入境管理窗口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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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责任编辑:黄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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