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益阳市关于加强人才引进培养的若干措施(修订版)》(益人才发〔2024〕2号)文件相关要求,对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市中心城区企业新引进的45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研技术人员,3年内由市财政每年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在益阳首次购房的,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按每年4万元的标准分5年补贴。对市中心城区企业新引进的3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大学本科生、其他高校全日制本科生,3年内由市财政每年分别给予1万元、0.8万元生活补贴;在益阳首次购房的,给予2万元购房补贴。对市级医院、学校、科研院所新引进的3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年内由市财政每年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在益阳购买首套住房的,给予2万元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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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责任编辑:徐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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