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支持方向 |
细分领域 |
具体政策 |
申报要求(总投资、支持比例等) |
我市是否 在政策支 持范围内 |
申报路径 |
1 |
城建领域 |
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
支持依法依规建设的住宅楼中已办理使用登记、使用年限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群众更新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电梯实施更新改造。 |
支持使用15年以上(2009年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优先支持使用20年以上(2004年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电梯更新每台定额补贴15万元,电梯改造每台定额补贴5万元。 |
是 |
由各县市区住保中心或住建局报市住建局住保科 |
2 |
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供水) |
主要支持更新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城市燃气、供热老化管道和设施。 |
一是原则上为单体项目,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性建设内容,2024年底前开工建设,形成一定实物量的新建项目,在建项目2022年1月以后开工,总投资1亿元以上;二是至少完成立项、优先支持已完成初设、用地、环评、用能手续的项目,应纳入相关领域实施方案;三是支持比例为55%,比西地区(安化、沅江、南县)70%。 |
是 |
由县市区发改局报送市发改委投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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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排水) |
一是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二是泵站建设与改造;三是排涝通道建设;四是智慧平台建设。 |
由县市区发改局报送市发改委投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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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燃气、供热管网) |
主要包括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管网分区计量改造、管网智能化改造等。 |
由县市区发改局报送市发改委投资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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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资质升级 |
鼓励企业资质升级,对施工总承包资质晋升为一级、特级的施工企业,以及晋升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监理单位,采取不同额度的一次性资金奖励 |
由企业所在地财政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施工总承包资质晋升为一级的施工企业,每项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施工总承包资质晋升为特级的施工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晋升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监理单位,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
是 |
由相关企业向企业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对应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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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城建领域 |
优质企业引进 |
将建筑业企业产业化项目、总部、资质迁移列入招商引资范围,支持市外建筑企业采取整体迁入、分立资质、新办企业、与本地建筑企业重组等多种方式在益注册。 |
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外地企业迁入我市注册满一年的,由企业所在地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奖励。 |
是 |
由相关企业向企业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对应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审批。 |
7 |
企业业务外拓 |
提升本地建筑业企业发展信心,支持本地建筑业企业在市外拓展业务。 |
在市外拓展业务的建筑业企业给予奖励,奖励额度不超过对应市外项目实付工程款额度的4‰。 |
是 |
由相关企业向企业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对应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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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精品工程创建 |
鼓励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创建国家和省级优质工程。 |
对获得国家级(“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省级(“芙蓉奖”“湖南省优质工程奖”)优质工程奖的,分别按照不低于工程竣工结算造价的1.5%、1.0%的标准计取“优质优价”奖励费用,建设单位应将奖励费用列入合同予以兑现。 |
是 |
由相关企业向企业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对应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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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企业科技创新 |
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项目,设计单位应优先采用新制定的国家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进行设计。支持企业科技创新,鼓励建筑业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合作。 |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建筑企业科研技术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建筑企业主持编制全国性、省级标准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科技成果,第一完成单位注册地在益阳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申报通过国家级、省级工法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
是 |
由相关企业向企业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对应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