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南县在外省来南人员中发现3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感染者1:何某某,男,51岁。自新疆自驾返南,11月23日10时至杭瑞高速南县出口,经闭环引导,于10时17分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1月23日、24日、25日、26日、27日核酸检测均为阴性。11月28日19时30分,南县疾控中心报告初筛阳性,后经益阳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11月29日闭环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经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王某某,女,51岁,系感染者1何某某的妻子。乘坐何某某车辆自新疆返南,11月23日10时至杭瑞高速南县出口,经闭环引导,于10时17分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1月23日、24日、25日、26日、27日核酸检测均为阴性。11月29日0时42分,南县疾控中心检验科报告初筛阳性,后经益阳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11月29日闭环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经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3:贺某某,男,41岁。11月28日在宁乡核酸采样后驾驶货运车辆(冀DH1805)经益阳市拟返回河北,19时58分南县疾控中心接到区域协查通知,在南洲镇太阳山路对其进行就地管控。23时19分进入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1月29日2时50分,南县疾控中心检验科报告初筛阳性,后经益阳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11月29日闭环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经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居民及来(返)南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来(返)南防疫要求。外省来(返)南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南即检、3天3检”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返)南,抵南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3天每天1次核酸检测(3天3检),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南不满5天者,不得进入餐饮服务、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酒吧、网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麻将馆等公共场所,不得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有其他确需外出的,要自觉规范佩戴口罩。涉疫重点地区及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来(返)南人员,必须遵守“提前报备、全程闭环、严密防护”防疫要求,主动接受防疫管理。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好医用一次性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倡导广大居民减少跨市出行。原则上不出省,不前往有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社区传播的地区。
4.广大居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