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疗】关于医疗卫生单位疫情防控落实“十个一律”“十个必须”“十个严格”的通知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1-08-12 10:4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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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益阳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医疗卫生单位疫情防控落实“十个一律”“十个必须”“十个严格”的通知

各区县(市)委、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湖南省应对新冠肺炎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全面压实医疗卫生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的紧急通知》(湘肺炎机制医疗发〔2021〕23号)、《湖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全面加强疫情防控下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湘肺炎机制医疗发〔2021〕28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好医疗卫生单位哨点作用,有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现就医疗卫生单位疫情防控落实“十个一律”“十个必须”“十条措施”通知如下:

一、落实“十个一律”

1.未经预检分诊的患者一律不得进入医疗机构。

2.进入医疗卫生单位的所有人员一律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严查健康码、行程码。

3.发热患者一律到设置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闭环管理。

4.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准接诊发热患者。

5.所有新入院的患者及陪护人员一律进行核酸检测。

6.所有医务人员一律不准在病房内接诊门急诊患者。

7.所有医务人员在个人防护不到位的情况下一律不得接诊。

8.所有医务人员一律做到全员核酸检测到位。

9.所有医务人员一律做到疫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10.所有未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者一律追究责任。

二、落实“十个必须”

1.医疗机构必须严格落实“院长管院感”制度。

2.医疗机构必须对发热门诊进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3.医疗机构必须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度。

4.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5.医疗机构必须执行疫情报告制度。

6.门急诊医师接诊时必须执行询问病人“两史”(流行病学史、旅居史)、病历书写制度、规范诊疗行为。

7.医务人员必须严格做好标准防护。

8.医务人员必须及时上报个人及家属所有涉疫信息,不得缓报、误报、瞒报。

9.医务人员必须按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10.所有涉及疫情防控的责任事件必须严肃处理。

三、落实“十个严格”

1.严格落实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实施非急诊预约挂号,引导错峰就诊,做到“一人一诊一室”;

2.严格落实医疗机构配足、配优、配强院感管理人员,坚决守住“院内零感染、院感零容忍”的底线;

3.严格落实住院病区管理制度,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4.严格落实规范设置应急隔离病房。

5.严格落实可疑患者及时留观制度,2小时报告疑似和确诊病例,4-6小时报告核酸检测结果。

6.严格落实医疗机构院感培训考核制度。

7.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送贮存和登记等制度,杜绝感染发生。

8.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强化核酸检测质量,确保实验室安全。

9.严格落实感控督导员制度,确保院内感染零发生。

10.严格落实医疗卫生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实战能力。

中共益阳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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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共益阳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者: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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