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县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令 第12号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1-08-09 08:57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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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县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令

第12号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措施,妥善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发布如下命令:

一、强化“哨点”作用。全县诊所、门诊部、村卫生室、医务室和民营医院严禁收治发热病人,发现发热病人应详细登记信息,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要求,做好发热病人诊疗和转诊工作。全县药店暂停出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如有人购买以上药品,需明确告知购买者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及时登记信息并报告。
二、加强人员管理。所有入县、出县人员应主动配合高速公路疫情防控咨询服务站,做好健康码、行程卡等信息查验工作。在南人员非必要不出县。县外来(返)南人员主动向村(社区)报备,如实报告出发地、出行方式、健康状况等信息,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如出现瞒报、漏报等情况,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减少人员聚集。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严禁举办升学宴、谢师宴、满月酒等聚集性活动,不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上述聚集性活动。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公职人员违规组织、参与聚集性活动的,一经查实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四、构建免疫屏障。接种疫苗是预防感染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全县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应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同构建免疫屏障。全县各级各部门应加强组织引导,确保疫苗接种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本命令自公布之日实施。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中共南县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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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南县作者:责任编辑: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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