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编制。报告由整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益阳市赫山区赫山街道赫山北路68号;邮编:413000;电话:0737-4111005;电子邮箱:284513208@qq.com)。
一、整体情况
2020年,赫山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及回应关切力度,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持续推动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深化决策信息和权责清单公开
一是加强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办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解读了全年共14次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准确公开会议决策事项,正确释放政策信号,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连续性,确保群众看到政府的工作。二是规章、规范性文件持续公开。严格落实“三统一”规定,建立健全政府门户网站“文件库”,统一发布本级政府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公开管理,明确文件时效期和“有效”“失效”状态等信息,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更新;提升“文件库”智能化水平,丰富检索、下载功能,确保文件底数明、易查询、好获取。三是涉企政策信息集中公开。全面梳理、打包集成涉企政策文件和复工复产政策,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专栏集中公开,或通过手机APP定向推送;各级政务大厅设立政策兑现窗口,主动送达涉企政策信息或“真金白银”;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出台涉企政策时,主动向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征求意见,使涉企政策更贴近实际、更具操作性。四是及时调整公布权责清单。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简政放权情况,动态调整公布部门权责清单;乡镇街道园区全面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公布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等信息。
2、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围绕三大攻坚战公开信息。主动公开扶贫资金政策、对口帮扶项目资金情况、定点帮扶村任务完成情况等信息。主动公开黑臭水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城市垃圾分类等生态环境信息。二是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公开信息。推进简政放权,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向社会公布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成果,以及企业获得电力、不动产过户、抵押登记等改革措施和成效。三是围绕民生领域公开信息。及时公开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3、打造“阳光”透明财政。在赫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国赫山”和区财政局网站开设“财政预决算公开”专题专栏,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减税降费等信息。各单位统一公开2020年度部门预算和2019年度部门决算。在公开部门所有项目支出预算时,均同步公开了绩效目标,在部门决算公开范本中,单列了“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情况”,同时还公开了部门支出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
4、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一是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提升解读效果。落实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通过“中国赫山”门户网站的“政策解读”栏目,发布了关于《赫山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赫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赫山区2020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的解读材料,做到了督办落实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100%解读。区政务公开办根据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组织34个市直部门和2个市直驻区部门开展民生、产业发展、营商环境等重要政策措施的宣传和解读,并对宣传解读效果进行了评价,鼓励各单位高质量、立体式、多方位开展解读。二是依托政务新媒体平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区各单位依托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网络新媒体,搭建政务公开新平台,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全区共有19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及时发布和解读区委区政府出台的重大战略、政策举措和便民利民措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区政务公开办加强全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全面梳理2019年全区各单位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被纠错案件情况,坚持依法规范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全区各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宗,办理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宗、行政诉讼0宗(含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和复议后起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对照新条例要求,更新赫山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的指引和《赫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组织全区各单位及时修订发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分类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完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和公开属性界定工作机制,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区政府办举办了政务公开现场推进会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培训会。开展不定期网上巡查和现场督办会,督促全区各单位及时将主动公开文件挂网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我区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577条;各乡镇(街道、园区)、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完善内设机构分布、领导分工、工作动态、行政处罚等栏目;具有行政许可、管理服务性收费的部门单位及时将本部门本单位收费项目、依据等在网上公布。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8 |
8 |
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 数量 |
行政许可 |
18161 |
增1020 |
1918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58 |
0 |
65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 数量 |
行政处罚 |
1314 |
4 |
1318 |
行政强制 |
4 |
0 |
4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 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38 |
32170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全部按《条例》规定予以答复。其中5件在中国·赫山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中受理;1件为现场受理;4件为邮寄信件受理;分别涉及征地拆迁补偿、生态环境保护、物业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管等内容。相关职能单位均在法定时限内给予了答复,申请人满意率为10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 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1 |
0 |
0 |
0 |
0 |
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区本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共受理行政复议件,行政诉讼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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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赫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推动新条例落地见效的配套措施和制度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决策预公开的广度深度有待拓展,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还不够理想,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有待全面推广,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
2021年,赫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推动工作上新台阶。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抓好年度政务公开任务的组织部署。提出本年度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考评标准,力争早部署、早启动、早见效,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二是着力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督促落实政策解读工作要求,开展优秀解读案例评选及示范推广。以深化营商环境改革为重点,持续做好重要政策的宣传解读。三是加强政务公开的指导培训和督促检查。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督促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务实细致开展政务公开考核,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