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不服益阳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案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6-08-21 15:2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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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益府复终字〔2025〕131号

  申请人:湖南某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申请人对益阳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益环罚[XXXX]XX号)不服,于2025年8月15日向本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本复议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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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市司法局作者:责任编辑:曹予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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