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当前群众重点关注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0-02-18 16:2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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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近日,随着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推进,在益外出务工人员和外地来益人员跨区域流动等问题逐步增多。根据省、市疫情防控相关部署要求,现将相关问题处理意见通知如下,请各区县(市)按此要求执行。

一、对离开益阳赴外地人员,由所在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核查其近14天有无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无相关症状需要开具证明的,应为其出具14天内无感染症状的证明。

二、对外地(除湖北外)来益人员,没有发烧和感染症状的,应准予进入,其日常防疫工作由所在村(社区)和企业负责。

三、对湖北省(包括有湖北省暴露史的)来益人员,到益后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和企业说明相关情况,一律按要求隔离观察14天。村(社区)和企业必须第一时间摸排和掌握相关情况,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对隔离期满且无感染症状的人员,可解除隔离,但所在村(社区)和企业需继续保持密切观察,做好相关防护工作。

四、对湖北省(包括有湖北暴露史的)已在益接受隔离观察人员,在解除隔离后回湖北或到其他地方,需要开具证明的,隔离管理部门应为其开具证明放行。

五、对确诊病例治愈出院的人员,收治医疗机构应为其提供出院证明,给予出院指导,并报告当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患者应持出院证明及时主动告知当地村(社区),继续居家观察14天,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每日上门送诊随访。对住院观察期满出院、集中观察期满无症状人员,收治机构(监管部门)应告知当地村(社区),并为其出具14天内无感染症状的证明。

六、快递物流企业(门店)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应恢复营业,各区县(市)要切实保障快递物流行业正常经营。快递物流人员要落实防控措施,实行无接触配送。

中共益阳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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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发布作者:责任编辑:文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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