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园区环境保护水平较低”“排污许可证发证质量不高”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3-12-25 16:1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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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园区环境保护水平较低”与“排污许可发证质量不高”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工作。现就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关于“园区环境保护水平较低”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整改任务: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园区环境保护水平较低”问题整改。

  (二)整改目标:全市产业园区环境保护水平有效提升。

  (三)整改措施:

  1.对实施5年以上规划环评的园区,督促园区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2.加强园区环境管理,确保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督促园区管理机构建立“一园一档”,并实施动态管理,相关信息及时导入园区环境信息平台;实施园区企业排污许可制全覆盖。

  3.加强园区企业的监管执法,强化园区企业的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四)整改效果:

  1.认真落实产业园区调扩区环评和跟踪环评工作。我市共有9个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严格按照国家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按时开展跟踪评价工作。龙岭工业集中区、安化经济开发区分别于2019年、2021年完成调扩区环评,因未超过5年,暂不需要开展跟踪评价。大通湖区工业集中区于2020年完成跟踪评价,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和长春经济开发区于2021年完成跟踪评价,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桃江经济开发区、南县经济开发区于2022完成跟踪评价,桃江县灰山港工业集中区于2023年完成跟踪评价。各园区均落实调扩区环评与跟踪评价提出的意见,确保规划环评落到实处,实现了其对园区生态环境管理的指导意义。

  2.严格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以“三线一单”成果与规划环评为基础,将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园区项目引进重要标尺,对于不符合“三线一单”的项目环评和规划环评,一律不予通过审批。要求园区企业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及时依法申请、变更、重新申请和延续排污许可证,建立并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目前,已做到园区排污许可全覆盖。

  3.有序开展第三方治理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与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污染治理第三方治理的通知》和《湖南省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保服务规范(试行)》等文件要求,大力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益阳市9个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均已签订第三方治理协议合同,各园区管委会出台了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按时按质完成了省级下达的任务。全市9个工业园区陆续完成了园区智慧环保综合信息化管理平台、电能监管平台等项目建设,建立好“一园一档”,全面提升园区环境管理水平。

  4.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建设,污水处理量提升至50000吨/日。长春经开区食品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扩容建设,处理量由500吨/日提升至1000吨/日。长春经开区电子产业园新建日处理20000吨污水处理厂1个。7个依托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园区(片区)于2022年完成了产业园区依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评估工作,为进一步完善园区污水管网的覆盖,实现工业废水全收集、全处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扎实推进园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把园区环境整治作为环保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等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制定整改方案、定期开展调度、开展专项检查、加强指导帮扶等措施,整改销号了一批工业园区管网不完善、雨污不分流、部分工业集聚区废水依托城镇污水厂处理存在风险、园区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基本建成园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监控”的数字化监管体系。

  6.做好园区信用评价工作。将产业园区因环境违法受到行政处罚、被挂牌督办等违法违规信息,依法依规纳入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及时将环境信用评价结果推送至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做好诚信园区创建工作,2021年至2022年,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被评为诚信园区;2022年,龙岭工业集中区被评为诚信园区。

  7.加强园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园区企业生态环境监管活动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高效统筹监管执法活动,并将园区内所有企业列为检查对象。

  二、关于“排污许可证发证质量不高”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整改任务: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排污许可证发证质量不高”问题整改。

  (二)整改目标:对已发证企业进行抽查,2021年-2023年三年抽查100%。执行报告年度提交率100%,健全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提升排污许可证发证质量。

  (三)整改措施:

  1.开展“查漏补增”,确保发证登记全覆盖。

  2.对新发证企业严格把关,经现场核验达到发证标准后方可发证。

  3.对已发证企业核发情况进行抽查,三年内实现检查比例100%。

  (四)整改效果。

  1.实现排污许可质量审核100%全覆盖。根据三年行动计划安排,2021年至2023年,我市共线上核查企业540家,其中重点管理企业87家,简化管理企业453家,实现了排污许可线上核查全覆盖,其中308家企业存在遗漏相关监测因子、污染物排放标准及限值不正确等问题,均已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到位。线下核查企业600余次,对现场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遗漏污染防治设施、遗漏排放口、部分企业现场不符合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等问题,均已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到位。

  2.实现年度执行报告提交率达到100%。2020年至2022年,我市排污许可年度执行报告提交率均为100%,根据执行报告质量审核工作安排,共审核执行报告245份,对存在问题的191份执行报告建立了问题台账和整改清单,限期整改到位。根据“双百”任务要求,已完成年度执行报告提交率100%的工作目标。

  3.开展排污许可质量核查“回头看”。2023年9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专家与工作人员开展2023年全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质量核查“回头看”工作,本次“回头看”组建三个技术帮扶小组,深入8个县市区,重点关注排污许可填报难度大,存在问题多的稀有稀土金属冶炼、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和危险废物治理等行业,对159家企业重新开展了一次“线上+线下”核查,夯实了工作基础,巩固了整改成效。

  4.做好宣传培训。一是积极开展培训,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县市区分别组织开展了排污许可填报培训,共计10余场。二是结合日常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深入企业宣讲排污许可相关知识。三是利用“六·五”环境宣传日、世界地球日等节日活动为载体,在活动会场向群众发放排污许可条例宣传手册,提升公众对排污许可的知晓度、认知度和参与度。四是积极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平台,科普排污许可相关政策知识,营造企业持证守法、政府依证监管、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欢迎广大市民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园区环境保护水平较低”与“排污许可证发证质量不高”问题整改情况提出异议和疑问。

  公示期限:公示10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月8日。

  举报受理单位: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受理电话:0737-6203302  19907376680

  特此公示。

  附件:1.关于益阳市园区环境保护水平较低问题验收销号意见

        2.关于益阳市排污许可证发证质量不高问题验收销号意见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1:关于益阳市园区环境保护水平较低问题验收销号意见.pdf

附件2:关于益阳市排污许可证发证质量不高问题验收销号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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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市生态环境局作者:责任编辑:李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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