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根据《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和益阳市2024年“营商环境提升行动”要求,拟向社会公开选聘营商环境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监督员拟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行业协会负责人、新闻媒体记者、律师及工业园区相关负责人中选聘。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规和违纪等不良记录,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
(二)社会责任感强,熟悉了解营商环境建设领域的有关情况,关心并支持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愿意承担营商环境监督员职责,善于发现问题,敢于发表意见,热心监督工作。
(三)个人素养好,为人正直、实事求是、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态度积极。
(四)身体状况佳,年龄不超过65周岁,具备开展监督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主要职责
市营商环境监督员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监督,提供损害营商环境的案件线索,切实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一)对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服务质量、服务效能和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优化办”)提供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二)跟踪了解企业、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收集并反馈社会各界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三)发挥联系市场主体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法规制度、政策措施。
(四)参与市优化办组织的营商环境座谈、调研、明察暗访、政策制定等活动。
三、选聘程序
监督员选聘工作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和定向邀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个人自荐方式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6月1日-6月20日)。申请人填写《益阳市营商环境监督员申请表》(见附件),于6月20日前将申请表报送至市优化办工作邮箱(yysyouban@163.com)。
(二)审核(6月20日-6月30日)。报名结束后,市优化办依据选聘的条件、要求,对参聘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人员。
(三)公示(7月1日-7月5日)。市优化办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对拟聘人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任(7月10日前)。公示期结束后,由市优化办进行聘任,颁发聘书。
四、其他事项
(一)监督员工作属于社会志愿服务,无相应报酬。
(二)原则上各监督员每季度应向市优化办提交一份监督报告或建议书。企业家监督员所在企业为营商环境监测点,重点对涉企检查、收费、处罚情况实时监控,并按照市优化办的统一安排,建立监测台账,定期反馈至市优化办。(联系人:刘宇铮,联系电话:13637379999)
益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