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胭脂湖环保”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5-01-24 16:04 浏览量:
字体: 小 大

  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我市“胭脂湖环保”问题,目前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现将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描述

  《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内擅自捕捞,禁止在保育区内从事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项目和开发活动。《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规定,禁止在湖区天然水域围栏围网(含网箱)养殖、投肥投饵养殖。2023年5月现场调查发现,数名水产养殖人员借用湖南碧森源节能环保有限公司资质与胭脂湖街道办事处签订合同,在位于湖南琼湖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内的胭脂湖设置网箱,进行养殖捕捞,2022年以来累计捕捞近70万斤鱼,并以赞助费等名义向胭脂湖街道和派出所支付费用20余万元。此外,养鱼合伙人在胭脂湖重建已经拆除的矮围和网围,围湖面积超过3000亩。湖南琼湖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内还建有人造沙滩等涉水游乐项目,湖面上有观光船、快艇供租赁使用。调查还发现,益阳市沿东洞庭湖大堤附近存在矮围拆除不到位的情况。《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规定,禁止填湖造地、围湖造田、建设矮围网围、填埋湿地等非法侵占河湖水域或者违法利用、占用河湖岸线的行为。

  二、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整治非法养殖,拆除湿地公园保育区内观光旅游设施,彻底拆除非法矮围网围等,恢复自然生态面貌。

  三、整改措施

  (一)依法解除湖南碧森源节能环保有限公司与胭脂湖街道办事处签订的胭脂湖水环境治理合同,并拆除养殖的吊水网箱。拆除重建的荷叶坝矮围和网围,杜绝违规养殖与违规捕捞行为。(完成时限:2024年5月31日)

  (二)退出湖南琼湖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内人造沙滩等涉水游乐项目,对侵占湿地公园保育区面积5.5亩所覆盖的沙子予以移除,并播种草籽,生态复绿,修复到位。对原住居民建设的可拆卸游船码头予以拆除,并将观光船、快艇移出湿地公园保育区。(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

  (三)全面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湖南琼湖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非法养殖与违法建设经营项目,以及益阳市洞庭湖矮围拆除情况,对胭脂湖及辖区洞庭湖矮围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如发现违规行为,坚决整改到位。(完成时限:2024年9月30日)

  (四)实施生态治理和修复。对破坏的自然生态环境实施治理和修复,逐步恢复区域生态功能。(完成时限:2024年10月31日)

  (五)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巡护监管,防止整改问题反弹。规范完善标识标牌,加强宣教,增强公众湿地保护意识。(完成时限:2024年6月30日)

  (六)依法追责问责。全面调查,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到位,对违规资金予以收缴。(完成时限:2024年6月30日)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扛牢政治责任

  益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深刻汲取教训,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推动问题全面彻底整改。

  (二)坚持靶向施策,落实问题整改

  1.制定整改方案,压实工作责任

  我市认真研究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将2023年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指出问题整改工作纳入“洞庭清波”监管内容,每月定期调度整改工作进度。市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和市农业农村局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赴沅江市现场核实检查调度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督促指导沅江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标对表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做到彻底整改、不留死角,坚决杜绝死灰复燃,反弹回潮。

  2.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问题整改

  (1)退出违规养殖捕捞。一是立行立改。2023年5月15日,沅江市胭脂湖街道办事处按照《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不符合湿地公园功能区规定的渔业生产与经营行为,已依法依规解除了承包合同。2023年5月14日,拆除了养殖的吊水网箱和荷叶坝重建的网围和矮围。对胭脂湖所属水域进行了全面排查,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防止问题反弹。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沅江市出台了《沅江市2024年国有天然水域防“网围”反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沅农办发〔2024〕12号)文件,发动各镇(街道、中心)和市直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可能存在围网的区域进行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网围所在水域、位置、所属乡镇、类型、面积以及围网长度、承包合同解除等情况,并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迅速对存在的网围进行清理拆除。截至2024年5月12日垸内外共排查清理地笼网、拉拉网、丝网等渔具2655条(主要集中在乡镇沟港渠道)、布围2处(内湖)。三是强化“回头看”和常态化监管。强化日常监管和常态化巡查机制,定期开展网围检查巡查,并将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重点检查发现网围区域清理整治工作是否反弹,是否存在“漏网之鱼”,确保网围整治不反弹、见实效。对巡查监管不到位、依法处置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已拆除网围反弹或死灰复燃的,一律从严追责问责。四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加大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公众了解湿地保护的重要性。完善巡查监管体系,加强湿地保护区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2)退出违规项目。一是对侵占湿地公园保育区面积5.5亩所覆盖的沙子进行了移除,并播种草籽,完成了生态复绿。对原住居民建设的可拆卸游船码头进行拆除,并将观光船、快艇移出湿地公园保育区。二是根据旅游淡旺季特点,将胭脂湖沙滩纳入沅江市文旅局节假日监测巡查点,发现有违规经营情形报相关部门处置。三是规范旅游设施行为,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督监管。

  (3)全面排查整治。沅江市林业局制定了《湖南琼湖国家湿地公园非法养殖与违法建设经营项目等问题排查整治方案》,全面排查了湖南琼湖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非法养殖与违法建设经营项目,建立巡护台账资料。沅江市水利局全面排查整治非法矮围,一是发动各镇(街道、中心)和市直相关部门,对2018年以来已清理整治和新建的矮围进行全面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二是建立排查台账,对新建、复建和整治不彻底的矮围,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排查发现一处,迅速清理整治一处,做到应清尽清速清。除经省水利、林业、卫健等行政主管部门因防汛、湿地保护、血防灭螺等审批许可同意保留的矮围外,其他所有人为构筑的矮围彻底清理拆除。泥堤、水泥拦墙拆除到原地表生物着生地海拔高程,恢复洞庭湖水域、滩涂、湖洲本来面貌,确保不反弹。三是对沅江市洞庭湖所有水域开展地毯式矮围排查整治,并建立矮围监管长效机制。加密日常巡查频次,持续推进非法矮围清理整治工作,坚决杜绝已清理取缔矮围死灰复燃等情况发生,全面维护河湖水系畅通。四是将非法矮围整治纳入沅江市河长制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每年定期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五是开展矮围整治“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湿地整改项目,进行持续跟踪和评估,确保整改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4)实施生态治理和修复。一是制定生态治理和修复的方案,推进问题闭环整改,对破坏区域完成了修复。二是定期巡查与清理。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对湖面进行全面、细致地巡查,及时发现并清理各类垃圾。针对漂浮物、水草等易滋生污染物的区域,加大清理力度,确保湖面整洁。三是定期对湖水进行水质监测,掌握水质状况,及时分析研判并采取措施,近年来胭脂湖省控断面水质达到Ⅲ类。一旦发现蓝藻水华等现象,及时督促有关单位采取生物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改善水质,恢复生态功能。

  (5)实施长效监管。一是落实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对湿地公园进行定期巡查,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违法占用、破坏湿地的行为,维护湿地生态安全。二是强化后续管理。对整改后的湿地实施更加严格的管理措施,防止问题再次反弹。在湿地公园边界处设置标识标牌,在标识标牌上增加湿地保护的重要性、保护措施等信息,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三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湿地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湿地保护工作。

  (6)严肃追责问责。沅江市纪委监委根据调查情况,严格责任追究。给予胭脂湖街道办事处水利服务中心主任何国文党内警告处分,对胭脂湖街道办事处分管水利服务中心的副主任汪最立予以诫勉,免予党纪处分,给予三眼塘派出所所长刘绍海党内警告处分。涉案资金20万元以“其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名义缴入沅江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目前该笔资金仍在非税账户上。

  下一步,益阳市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格督促沅江市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胭脂湖的日常巡查,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回潮,并持续做好举一反三工作。

  以上整改情况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签署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反馈至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益阳市农业农村局   0737-4222126

  联系地址:益阳市龙洲北路743号

  附件:关于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胭脂湖环保”问题验收销号意见


附件:关于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胭脂湖环保”问题验收销号意见.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信息来源:益阳市农业农村局作者:责任编辑:文昭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