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泽友主持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5次主任会议,研究《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草案)》。
会议指出,修改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内容要严格对标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湖南省地方立法条例》,从程序上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共同意志。要通过完善立法程序,更好发挥“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的优势,解决“大而全”法规针对性不足的问题。同时,将我市在跨区域协同立法、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等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制度化,推动“益阳经验”从实践探索向长效机制升华。
会议强调,要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立法理念,继续深化调研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确保条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能力,不断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刘舒婷 李晓璇责任编辑:曹予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