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本兼治护“花朵”

——我市多部门联手整治校园“烟卡”侧记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4-09-07 10:3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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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在学校门口向家长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李胜利摄

  “你们听说过‘烟卡’吗?我家孩子前段时间痴迷收集‘烟卡’,经常找家里每个抽烟的亲戚要烟盒。”“可不是嘛,我家孩子也是,老是拉着我去买烟,还必须是买价格高的烟,就为了要烟盒折烟卡。”……

  9月3日,市烟草专卖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来到赫山区丁香小学、益阳师范附属小学和资阳区汽车路小学等学校,组织开展“拒绝‘烟卡’游戏 守护健康成长”宣传教育活动。记者就“烟卡”问题的成因进行了采访,发现其暗藏隐忧,必须大力整治。

  小小“烟卡”,危害甚大

  什么是“烟卡”?为什么“烟卡”会使学生沉迷其中?

  记者了解到,小学生玩的“烟卡”是把烟盒盖撕下来,通过裁剪、折叠的方式,制作成小卡片。根据香烟价格和市场流通程度,“烟卡”被分为不同等级,普通品牌香烟“烟卡”价格在伍角到一元钱不等,而高档烟“烟卡”价格则达三四元一张,价格越高越受收集者喜爱。

  “烟卡”从何而来呢?记者了解到,“烟卡”来源途径多样:学生中有的收集废弃的烟盒,有的通过父母购买香烟收集烟盒,还有的在学校周边店铺或网上购买。同学们还会通过“拍烟卡”“扇烟卡”等游戏方式赢得其他同学的“烟卡”。

  毫无价值的废弃烟盒摇身一变成为“烟卡”,被赋予“可交易”“可收藏”的价值属性,使得学生们沉迷于收集稀有“烟卡”,逐渐形成“攀比”“赌博”之风。“烟卡”的流行,让不少学生家长和老师伤透了脑筋,也给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带来了不容忽视的威胁。

  多措并举,标本兼治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是违法行为。‘烟卡’是从烟盒剪下来的,也是香烟制品的一部分,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任何含有烟草商标、标识的制品均不允许向未成年人销售。”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相关规定,废旧烟盒剪下的烟盖,商家不得二次销售;私自将烟草厂家的商标印刷销售,涉嫌侵犯注册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是一种侵权行为。

  市烟草专卖局高度重视“烟卡”带来的社会问题。今年5月以来,该局多措并举,通过普法宣传、强化宣贯引导、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烟卡”专项行动等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构建起绿色屏障。

  一方面,该局积极组织开展“普法进校园 携手共成长”活动,将普法阵地搬进校园,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广大家长和学生讲解沉迷“烟卡”游戏的危害,引导未成年人自觉抵制“烟卡”,远离电子烟、卷烟等涉烟物品危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制诱惑能力。另一方面,持续加强卷烟零售户宣贯,引导零售户在销售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店内显著位置粘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等标志、标语,划定“禁区”,理清“缓冲区”,做好中小学校周边地区零售户思想引导,让零售户认清烟卡危害,自觉抵制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卡。

  正本清源,防微杜渐

  “由于‘烟卡’背后存在利益驱动,我们必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遏制商家暗中销售‘烟卡’的行为。”为此,市烟草专卖局把“烟卡”列入日常检查执法工作范围,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做到立查立纠;同时畅通举报渠道,邀请社会群众、学生家长共同监督,齐心协力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墙。

  今年8月,在开学之前,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市监局等部门,围绕校园周边便利店、食杂店、文体用品店等商店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行动,对存在向未成年人售卖烟盒、烟卡等物品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通过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积极引导商家主动下架“烟卡”,配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据悉,年初以来,我市烟草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全面排查50余个中小学校周边便利店、超市、文体用品店等共计280余家商户,劝阻售卖烟盒、烟卡行为12家。

  同时,针对“烟卡”问题较为严重的区域,该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保护未成年人绿色成长土壤。积极鼓励群众提供烟卡销售线索,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夯实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制防线。此外,烟草部门还加大对零售点日常检查力度,对重点地区“勤走访”“常回头”,力求将烟卡等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因素拦在一线、控在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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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李胜利责任编辑:徐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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