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5-05-26 09:17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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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3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新政策自2025年5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7月9日。

  调整纯公积金贷款政策。借款人家庭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论所购住房单元建筑面积,均可申请全额住房公积金贷款(纯公积金贷款)。

  上调最高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二孩家庭和高层次人才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同步提高至96万元,三孩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同步提高至104万元。

  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借款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

  优化首套住房贷款认定标准。借款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仍按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放开贷款住房面积限制。取消“单元建筑面积在280平方米(含)以上住房不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规定。

  延长借款人可贷年龄上限。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8周岁,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

  放宽收入还贷比限制。借款人家庭月还款本息(含其他债务)与月收入之比上限由50%调整至60%。

  加大高层次青年人才住房支持力度。高层次青年人才在益阳市内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可在正常缴存一个月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

  实行购房提取代际互助政策。缴存人在益阳市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在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基础上,还可提取双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购房款金额。

  简化异地购房和还贷提取业务资料。缴存人在湖南省内购房和偿还省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再要求提供购房所在地户籍或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完善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政策。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余额冻结的计算方式,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贷款金额的5%冻结其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冻结额度最低为1万元),冻结资金在最后结清贷款时使用。强化灵活就业人员贷款审查,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工资流水、经营收入等佐证材料。

  推进住房贷款“商转公”业务。支持商业银行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转公”贷款)。持续优化“商转公”贷款业务模式,积极推广顺位抵押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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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苏钢 肖伟责任编辑:曹予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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