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4月开展涉企执法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我市不断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创新执法方式,推动涉企执法检查既不越位也不缺位,让政府更有为、企业更有感。
优化顶层设计 构建上下联动格局
市委政法委将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涉企服务、涉企负担等4大方面16小项任务分解到13家核心单位的对应科室、具体负责人,建立“周调度、月例会”机制,先后5次组织召开专题调度会,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双工作专班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各县市区政法委均印发《涉企执法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赫山区委政法委每月组织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建立“月度例会+书面调度”机制;资阳区委政法委班子成员下沉企业,对查摆不深入的7家单位,直接约谈其主要负责同志;桃江县委政法委组建线索专班和办案专班,对2023年以来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纠错案件全面倒查,确保及时发现有效问题线索;沅江市委政法委深化对公安、市监、税务等部门的法律监督;南县政法委制定《重点任务分解及责任落实清单》,组建执法体验暗访组;安化县委政法委制定“周调度、月通报”等工作机制;大通湖区各成员单位对照涉企执法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分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拓宽线索来源 完善机制精准把脉
市委政法委坚持将查、改问题线索作为专项整治的突破口,线上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线索征集公告、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群众来信举报等方式,线下组建执法体验暗访组,深入产业园区,实地走访企业,摸排线索。
市政府优化办试点涉企检查“白名单”制度,对两批次257家企业实行“无事不扰”,累计减少重复检查62次。协调市司法局等12家单位,整合平台资源,形成案例通报。全市典型案例宣传在省《要情快报》上稿数位居全省第二位。
市交通运输局创新推行“双书同达”告知制度,建立信用修复提醒和抄告机制,助力企业重塑信用。水运中心船检业务负责人主动带领验船师到湖南金航船舶制造有限公司与船东交流沟通,了解企业转型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对建造和检验工作进行具体指导。目前,公司三艘纯LNG动力新能源集散货船已开始建造。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精心指导湖南浩森胶业有限公司顺利通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指导湖南金航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申报国家级重点“小巨人”企业;印发《益阳市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若干措施》,开展“链长到一线”活动20余次,收集企业问题218个、解决问题117个。
市财政局发布政策兑现文件2个,发布政策惠及企业535家,兑付金额达6035.1万元,处理政府采购质疑投诉举报事项2起。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全程网办和“帮代办”,打造“五办五零”推动服务升级,开展经营主体年报服务月活动,全市企业年报公示率位居全省第一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窗口收件并办结32件,法定提速率96.70%,承诺压缩率79.86%,无红黄牌。市商务局制发招商引资政策兑现指引,明确兑现工作基本原则、思路、路径。市行政审批局建立清单销号机制,梳理10个部门272项尚未进驻政务大厅集中办理事项,已整改完成244项,完成率89.7%。市民政局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制定并下发《养老服务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
截至目前,全市市本级累计排查问题548个,整改问题490个,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线索49条,追责问责150人,清缴追回资金42017.25万元。
聚焦重点领域 柔性监管彰显温度
今年以来,市委政法委围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成立涉企执法攻坚专班,抽取评查案件、挂案线索3000余宗。组织各地各成员单位对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梳理数据、实事、制度三张清单。工作专班每月督导跟进,先后对自查不力、行动滞后的8家单位制发工作提示函并及时进行约谈。
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通过线上线下“一站式”立案服务,完善涉企纠纷处理“最多跑一次”机制。运用“示范判决+类案调解”机制,积极推行“两状”示范文本应用,保险公司责任纠纷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示范文本应用典型案例。8月初,全省法院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推进会推介了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项整治工作经验。
市人民检察院率先创立“1+4+N”工作模式,组建专业办案团队,对涉企诉讼类案件和已批准逮捕的涉企人员开展逐案审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企虚假诉讼监督案件6件,办理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9件。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南洞庭湖湿地保护”“资江流域保护治理”“社区团购生鲜食品贮存等环节安全隐患整治”“食药安全益路行”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监督公安机关、法院解除查扣冻资金2.2亿余元。
市公安局推进以案为鉴警示教育,编撰全市公安机关《典型案例汇编》,对2022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情况进行“回头看”,制定年度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强化跨部门联合抽查。全市公安机关已录入涉企案件1955起,共排查电信诈骗类案件冻结对公账户1152个,冻结资金708.18万元。改进“电子警察”非现场执法,新增电子警察设备设置30天免罚期,在非现场的电子抄牌过程中,严格落实并动态调整首违不罚、轻微免罚两项清单要求,累计落实首违不罚1.78万起,轻微免罚3.94万起,免罚金额近300万元。
市司法局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40余名,建立监督联系点30个。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试点,推动执法数据共享。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严格落实“扫码入企”制度,公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实现监管全程可追溯。累计排查行政执法类问题150个,完成整改125个,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线索7条。通过专项整治,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