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积金新政出台:最高可贷104万元,支持多孩家庭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6-02-25 09:09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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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益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益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自2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新政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更好保障缴存人住房消费需求。

  新版缴存管理办法明确,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均应当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港澳台同胞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均可按规定缴存。单位录用职工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账户设立,职工在本市只能开设一个公积金账户。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高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在5%至12%之间,同一单位执行统一比例。

  提取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提取情形和额度。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无房支付房租,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等情形均可提取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房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住房支出,偿还贷款提取每年可申请一次,无房职工租房可按年、季、月提取,年度内最多不超过12次。退休、解除劳动关系封存满6个月、出境定居等情形可一次性销户提取。对以虚假材料骗提公积金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贷款管理办法明确,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二孩家庭、高层次人才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96万元,三孩家庭为104万元。购买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最高贷款额度同为96万元。首套及第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最后还款日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且状态正常即可申请贷款,不支持第三次及以上贷款申请。商转公贷款、组合贷款等业务同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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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苏钢 肖伟责任编辑:曹予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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