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遇到消防车等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援车辆时,一定要及时避让。近日,资阳区一私家车因不避让执行任务的消防车,延误救援,涉事车主被交警部门处罚。
据了解,4月4日下午,市消防救援支队接到报警称,资阳区五一西路一居民楼楼梯间电动车起火,火势蔓延迅速。支队迅速调派大码头消防救援站前往现场灭火救援。然而,当消防车沿资阳区五一路前往火灾现场时,却遭到了一辆黑色轿车的无理阻拦。尽管消防车多次鸣笛示警,要求轿车避让,但轿车驾驶员置若罔闻,不仅未予避让,还多次采取刹车行为。面对这一恶意挑衅行为,市消防救援支队资阳大队消防员记录相关情况并拍摄视频留存证据,在完成救援任务后,移交给交警部门进行调查。经过认真审查,交警部门最终确认了黑色轿车驾驶人的违法事实。目前,该驾驶员已主动到交警资阳大队接受处理。
消防部门提醒:消防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应当让行。另外,严禁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造成后果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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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蒋聪颖责任编辑:李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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