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企业‘宁静日’,检查明显少了,我们有更多精力放在生产经营上。”近日,面对前来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桃江县某制造企业负责人欣喜地分享着这一变化。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今年5月,桃江县印发《涉企行政检查行为规范》,明确涉企行政检查范围、主体、程序以及“企业宁静日”“综合查一次”等二十条措施。其中规定,每月1日至20日为“企业宁静日”,自2025年6月起实施,其间除涉及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外,不得开展涉企检查。
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规范》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监督内容,聚焦组织实施、责任落实、程序规范等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执纪,压实部门责任,督促纠治整改,推动涉企行政检查规范化、透明化、高效化。
在监督推动下,县司法局牵头联合各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合并同类项、剔除过时项,全面梳理出核心执法事项和12项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形成《全县跨部门联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深入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同时,选定10个企业联系点,选聘12名监督员,对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实施社会监督,同步配合全县“扫码入企”执法全程记录制度和被检查对象监督评价机制,构建多方联动监督体系,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为确保机制落地不空转,县纪委监委依托片区协作与室组地联动机制,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明察暗访等方式,同步健全与政府督查、行政执法监督的信息沟通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推动涉企检查降频增效。截至目前,全县开展涉企检查1313次,较去年同期减少522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李丹 文玉玲责任编辑:文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