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把村里道路硬化的资金使用台账给我们看看,请安排项目施工技术人员和我们一起对道路硬化情况进行实地测量。”近日,大通湖区千山红镇纪委工作人员会同镇经济生态办对全镇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今年5月,千山红镇东南湖村、民和村利用乡村振兴资金对两条影响村民出行和农副产品运输的村级道路进行升级硬化。通过2个多月的紧张施工,总投资130万元、全长2.3公里的两条村道完工。镇纪委联合监督检查组加强实地核查监督,一方面核查道路硬化、基础设施等的完工情况,与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比较;另一方面对资金使用规范性进行全面检查,通过查阅台账、核对票据、走访施工方等方式,检查资金拨付是否及时、用途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等情况。同时随机走访村民,了解项目实施带来的实际效益,倾听群众意见。
“乡村振兴资金是提升村级基础设施、惠及民生的重要项目资金,镇纪委一直把它作为农村‘三资’监督的重要一环,通过我们的全程监督,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镇纪委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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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徐钢 刘鑫煜责任编辑:曹予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