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是我不懂法,还麻烦你们反复讲解,现在我主动拆,不给你们添麻烦了。”9月15日,位于S71华常高速K123+065处(南往北方向)建筑控制区内的一座立柱式双面非法广告牌,由当事人自主组织拆除完毕。此次拆除行动的顺利完成,得益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湖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五支队及属地镇政府、村委会等多部门的协同推进与耐心沟通。
此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常规路巡工作中,发现了这块未经审批擅自设立的广告牌。经核查,该设施违规占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与《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相关条款。对此,该支队迅速启动核查流程,通过多渠道调查,最终明确了广告牌的产权归属。随后,执法人员多次主动登门,与当事人展开沟通协商。过程中,工作人员不仅详细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其行为的违法属性及可能引发的法律责任与严重后果,并依法依规进行了立案调查。最终,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于15日自行联系专业拆除人员与设备,在执法人员的现场全程监督下,将该非法广告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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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丁祺 曾孟雄责任编辑:文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