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质疑燃气表更换收费 部门回应:符合规定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6-02-28 09:11 浏览量:
字体: 小 大

  近日,南县一位市民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家中燃气表因到期更换被收取200元费用,认为非人为损坏应免费更换,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据了解,1月31日9时许,南县华通燃气公司安检员前往南县申明亭巷5栋4楼市民家中开展燃气安全检查。经检测,市民家中燃气表具电子元件损坏,电子计数无法正常显示,剩余气量不可见。工作人员介绍,燃气表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表具故障可能引发通讯异常、计量不准、充值失败、压力失控等安全隐患。出于安全保障考虑,安检员建议更换隐患表具,经现场沟通,市民同意更换智能燃气表,并支付200元费用。

  针对市民关注的换表收费依据,南县住建局工作人员向华通燃气公司核实后表示:根据湖南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的湘发改价调规〔2021〕607号文件,以及南发改函〔2024〕28号文件相关规定,计量装置因用户自身原因造成损坏的,其购置及更换费用由用户承担。本次市民家中燃气表为元件故障损坏,符合用户承担费用的政策情形,燃气公司收费合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周明瑶 喻宏亮责任编辑:曹予望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