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赫山区泉交河镇胡林翼村村民胡女士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咨询返乡原址翻建房屋的宅基地审批流程与相关手续,镇工作人员上门现场答疑,把宅基地管理政策送到群众家门口。
胡女士一家在外定居多年,家乡的老宅早已坍塌破败。近期,她计划返乡在原址重建房屋,但对建房审批标准、办理流程、用地限制等政策不了解,于是拨打热线求助。胡女士咨询当日,镇工作人员孙伟便来到胡女士老宅实地踏勘,对照《益阳市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与农房利用的指导意见》,逐条向其解读宅基地建房的相关政策和规范。
孙伟介绍,农村建房地块须符合村庄整体规划,方可依规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据核查,胡女士老宅原为宅基地,因长期闲置坍塌,经过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地类更新,该地块已被调整为一般水田。对于确需占用水田建房的情形,还需由村集体统筹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由村民对接村委会完善相关手续。
按照宅基地管理相关政策,镇政府承担宅基地审批初审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建房审批“三到场”制度: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住宅建成后核查验收到场。“除规定流程外,房屋打地基、主体施工的全过程,我们都会常态化上门督查,严把建设规范和施工安全关。”孙伟说。
此外,工作人员现场梳理了完整的申报材料清单,告知胡女士需准备村民建房申请及承诺书、户主户口簿与身份证、宅基地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房屋设计方案等;若是原址重建,还需提交原宅基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进行核验。同时,工作人员向其重申“一户一宅”的法定要求,详细讲解建新拆旧、占地面积管控、建房资格审核认定等规定,并就地块历史遗留问题逐一作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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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周明瑶 赵政清责任编辑:曹予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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