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25年推动高质量发展大抓落实督查激励措施的通知

索 引 号:694041623/2025-2076329 文号:益政办发〔2025〕6号 统一登记号: 登记日期:2025-06-19 发文日期:2025-06-19 信息时效期:2030-06-19 所属机构: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益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益政办发〔2025〕6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25年推动高质量发展大抓落实督查激励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属驻益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更好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市委、市人民政府重点工作落地见效,全力实施“七大攻坚”,持续深化“三个提升行动”,形成大抓落实浓厚氛围,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5年推动高质量发展大抓落实督查激励二十条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17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组织实施2025年推动高质量发展大抓落实督查激励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激励项目

  (一)实施内需扩量提效攻坚,开展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推动设备更新,推进“两新”工作和规上服务业企业培育等成效明显的县市区。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机制,推动文化和旅游、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扩大文旅对外开放,实施提振文旅消费专项行动等成效明显的县市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旅广体局)

  (二)高质量做好“两重”各项工作,实施“项目大谋划、谋划大项目”行动,推动“十大基础设施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扩投资成效明显的县市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三)积极对接融入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加快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深化“强中心城区”和“东接东融”战略成效明显的县市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四)实施产业育新培强攻坚,着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334”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产业发展“千百十”工程、推进“十大产业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培育主特产业等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实施经营主体培育,推动经营主体做大做强、促进创新创造、推进链式发展、做实精准帮扶等成效明显的县市区。(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五)持续用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深入实施“智赋万企”行动,推动工业稳增长和均衡发展、制造业提质增效、标志性工程建设、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等成效明显的县市区。(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六)高质量开展招商引资,稳外资、引进重大项目、“湘商回归”等成效明显的县市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七)锚定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市目标,提升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粮食稳产保供、发展乡村产业,推动农民增收等成效明显的县市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八)推进“五好”园区建设,实施园区管理体制改革、提升园区产业集聚度、提高园区发展质量和效益等成效明显的园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九)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实施科技创新赋能攻坚,推进标志性工程建设、创新平台提质、产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支撑提质等成效明显的县市区。(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十)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实施改革开放重点攻坚,推进稳外贸、稳外经、自贸试验区协同联动区建设、中非经贸合作等成效明显的县市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十一)全面加强财源建设和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推进产业财源建设、骨干税源培育、国有“三资”管理改革、税费精诚共治、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水平等成效明显的县市区。(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十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进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动分级诊疗,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等成效明显的县市区。(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十三)实施环境优化提升攻坚,推进营商环境领域各项改革,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提升行政效能,提高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打造“三化”一流营商环境成效明显的县市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理清行政检查权责,优化工作流程,改进检查方式方法,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等成效明显的县市区。(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十四)推动小微企业、绿色金融、涉农等重点领域信贷投放,实施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着力提升上市公司市值,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等成效明显的县市区。(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十五)实施安全强基固本攻坚,落实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责任,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和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应对自然灾害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区。(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十六)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风险成效明显的县市区。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治理欠薪等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含益阳高新区)。(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七)深化源头治理化解信访矛盾,深入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专项行动,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五化四到位”等成效明显的县市区。(牵头单位:市信访局)

  (十八)实施民生补短提质攻坚,办好“十大重点民生实事”、保重点群体就业、兜牢基本生活底线等成效明显的县市区。(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九)贯彻落实《益阳市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推进基础教育资源统筹调配、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中小学“校园餐”和利用征订教辅与采购校服谋利等专项整治,吸引大学生留益来益创业,推进“校友回益”等成效明显的县市区。(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二十)抓好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治,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等成效明显的县市区。(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二十一)在承办湖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筹备工作中,场馆建设推进有力、备战训练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含益阳高新区)。(牵头单位:市文旅广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对落实重大政策部署成效明显,在国务院综合督查和省政府综合督查中有关典型经验做法被肯定的牵头单位,一并予以通报表扬。

  二、激励措施

  (一)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有关文件精神,对在省、市大抓落实督查激励中成效明显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使用、优先晋升职级。

  (二)提高优秀等次比例。对获得省人民政府大抓落实督查激励的市直牵头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在现行政策规定的上限内提高3%。多项工作受到表扬激励的不累加。

  (三)个人奖励。对政治素质过硬,在省人民政府大抓落实督查激励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公务员,按照《湖南省公务员及时奖励办法(试行)》给予奖励;奖励对象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比照公务员给予奖励。

  三、有关要求

  (一)工作程序。市直牵头单位负责制定激励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激励名额、评价指标、评选程序等,经征求县市区意见建议、单位集体研究、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后印发实施。

  (二)激励名额。除安全生产、信访等工作外,单个激励项目的激励名额县市区、园区均不超过3个。

  (三)评价指标

  1.指标数量。单个激励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不设立二级指标。

  2.评价内容。聚焦重点任务、薄弱环节、难点问题靶向发力,部门日常性工作概不纳入。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不将过程性工作纳入评价体系。

  3.数据来源。选取统计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直接采集的数据进行评价,不得要求层层报送材料,不得设置科室评价、宣传报道加分等主观性指标。对于部门采集数据,有关部门要建立配套机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并进行评估,对于可能催生弄虚作假、形式主义等问题的指标,不得纳入评价体系。

  4.科学评价。统筹考虑总量、增量、比率,科学设置共性指标、功能性指标、特色性指标,让评价结果更公正、更科学、更准确反映各地有关方面工作成效。

  (四)严肃纪律。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为基层减负赋能有关要求,坚持正向激励,不得层层加码、过度加压,不得随意对未获激励的单位约谈问责,不得以通报排名、与后续资金项目分配挂钩、相关情况按一定权重计入年度考核等形式变相设置考核事项,不得将开会发文、留痕打卡等过程性内容作为评价指标,不得增加基层报送材料和迎接督查检查的负担;着力强化监督机制,不得弄虚作假或者伪造、虚报、瞒报有关数据,牵头单位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门,益阳军分区。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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