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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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文件
益政发〔2017〕11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益阳市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现将《益阳市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益阳市贯彻落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7〕18号),结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医药发展“五名”工程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79号)精神,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从思想认识、法律地位、学术发展与实践运用上落实中医药与西医药的平等地位,充分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以推进继承创新为主题,以提高中医药发展水平为中心,以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体制和政策机制为重点,以增进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发挥中医药在促进卫生、经济、科技、文化和生态文明发展中的独特作用,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益阳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各领域得到全面协调发展,中医药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中医药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凸显,把我市创建成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达到0.72张,各区县(市)均建有二级甲等公立中医医院,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开展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中医药服务可得性、可及性明显改善。健全中医药人才教育培养体系,每千人口卫生机构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4人。中医药产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80万亩,中药工业总产值达到70亿元,占医药工业总产值50%左右,中医药产业成为我市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之一。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标准、监督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中医药管理体制更加健全。传播中医药文化,弘扬文化精髓,发展文化产业。培育一批中医药健康服务示范基地,形成一批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集群,涌现一批中医药健康服务知名品牌。通过实施“五名工程”(名医、名方、名药、名院、名校),全市中医药人才素质明显提升,结构基本合理,中医药骨干人才、基层中医药人才和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满足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需要。
到2030年,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基本形成一支规模大、结构优、水平高的中医药人才队伍,创新水平显著提高,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服务范围更加广泛;中医药文化有效弘扬,城乡居民中医药文化素养大幅提高,打造一批在全市有影响的中医药文化品牌。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1.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全面建成以中医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维护公立中医医院的公益性。加快市第一中医医院发展步伐,全面提升中医医疗、教育、科研水平,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着力强化县级中医医院建设,所有县级中医医院全部建成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争取1-2所中医医院达三级水平。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服务机构等设置标准化的中医药科室,创建1家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提升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室建设,支持康复医院设置中医药科室。(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发改委配合)
2.切实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强化市第一中医医院能力建设。以市第一中医医院为龙头,建立市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辐射全市的中医康复诊疗中心,提高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的中医诊治水平。重点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不断提高县级中医医院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诊疗能力。加强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建立覆盖市、县的重点中医专科体系;深化重点中医专科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专科诊疗水平;扶持骨伤、针灸、肿瘤、肛肠、儿科等优势重点中医专科建设,打造一批在省、市有影响的品牌中医专科。建立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网络和应急救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中医特色救援项目建设,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和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大力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充分发挥其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独特作用。建立中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工合作的慢性病综合防治网络和工作机制,加快形成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秩序。(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3.大力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升基层中医药综合服务水平,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开展10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开展5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建立慢性病中医药监测与信息管理制度,推动建立融入中医药内容的社区健康管理模式,开展高危人群中医药健康干预,提升基层中医药健康管理水平。在桃江县、安化县成功创建全国、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县的基础上,2017年资阳区、南县创建成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县,2020年全市创建成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卫生计生委]
4.实施“五名”工程。实施名医工程,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健全培养体系,强化师承教育,推进各类各层次人才培养,到2020年,组织评选市级“名中医”30名。实施名方工程,加强中医药“名方”、“特技”收集整理,收集名方50首,遴选中医药专长绝技10项。实施名药工程,加强中医药资源保护和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实施名院工程,重点把市第一中医医院建设成为市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把县级中医医院建设成为县域中医医疗中心。实施名校工程,以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为依托,提升中医药教育教学质量,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打造好我市中药标本博物馆,加强校园中医药文化建设,弘扬中医药特色和湖湘历史文化,全面提升学校中医药文化软实力。(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文体广新局、益阳医专配合)
5.加强中西医结合工作。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推进中西医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加强中西医结合创新研究平台建设,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联合攻关,形成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提高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的临床疗效。探索建立完善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工作机制,在非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完善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政策,鼓励西医人员学习中医,加强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和基层中西医结合适用型人才培养。(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配合)
6.放宽中医药服务准入。对举办中医诊所的,依法实施备案制管理。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保证社会办和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7.推动“互联网+”中医医疗。大力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构建集医学影像、检验报告等健康档案于一体的医疗信息共享服务体系,逐步建立跨医院的中医医疗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中医医疗服务应用。利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经信委配合)
(二)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1.加快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实现集团化发展或连锁化经营。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深化市级中医医院治未病中心建设,在县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非中医医疗机构设立治未病科,为群众提供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治未病服务,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于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持。(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工商局配合)
2.提升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能力。强化中医医院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治未病专业人才培养。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走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和家庭,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技术。鼓励中医药机构利用生物、仿生、智能等现代科技,研发一批保健食品、用品和器械器材。推广融入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3.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鼓励公立中医医院利用中医药养生保健特长,吸收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养结合中心。鼓励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或与中医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快速就诊绿色通道,鼓励中医医疗机构自建、托管养老机构或与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开展技术协作,鼓励中医医师在养老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服务,促进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鼓励社会资本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将中医药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面向老年人群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在养老机构推广中医药养生保健文化。(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民政局配合)
4.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挖掘整合我市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中医药资源,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产业有机融合。鼓励各地充分利用森林、温泉和湿地等自然资源优势,开展森林康养、温泉养生等保健项目。积极推动中医药文化元素突出的名胜古迹、中药材种植基地、生产企业、中医药文化基地等中医药资源有效融入旅游产业发展范畴,鼓励开发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商品和旅游线路,打造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中医药健康旅游综合体、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标准化和专业化。(市外事侨务旅游局牵头,市林业局、市卫生计生委配合)
(三)扎实做好中医药继承工作
1.加强中医药专长绝技收集整理和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利用。继续开展中医药专长绝技收集整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民间中医药古籍、古方、单验方及特色诊疗技术的全面调查、挖掘整理、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建立我市民间中医药保护名录。加强中医临床诊疗技术、养生保健技术、康复技术筛选,完善中医医疗技术目录及技术操作规范。(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科技局配合)
2.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把师承教育全面融入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建立中医药师承教育培养体系。鼓励医疗机构发展师承教育,实现师承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建立传统中医师管理制度,规范考核程序和执业范围。继续强化名老中医药专家和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多种途径引导名老中医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多层次的中医药骨干人才。(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四)推进中医药创新发展
完善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支持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市第一中医医院科研能力建设。搭建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建立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实施中医药重点实验室、研究室建设项目,推进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加强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促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药企业、医疗机构等交流合作。建立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研评价标准和体系,制定完善有利于中医药创新的激励政策。推行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科技成果评审同行评议制度。(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配合)
(五)做大做强中药产业
1.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全面总结分析全市中药资源基础数据,建立全市中药资源数据库。实施安化县、桃江县等重点区域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工程。加强中药材优良品种选育繁育研究,建设安化县、桃江县等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立完善中药资源动态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支持和鼓励中药企业以及社会力量投资建立中药材科技园、药用植物园。推动在安化建立中药材战略储备库。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加快推进我市中药材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种植养殖。制定益阳道地中药材目录,加强中药材种植养殖科学引导,确保道地中药材质量,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和合作联社,引导中药生产企业发挥自身优势,自建或合建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市农业委牵头,市林业局、市经信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2.培育壮大中药工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依托资源优势,引入一批省内、全国甚至世界有名的医药企业入驻医药产业园,带动我市医药产业的快速发展。鼓励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和企业兼并、重组、联合等多种形式做大做强一批知名中药企业。推动中药产业集聚发展,重点支持龙岭工业园“益阳市中医药产业园”及“安化中药产业园”的发展,在资金、税收、土地、住房和购房补贴等方面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引导医药企业及上下游产品和相关配套产业入园发展,提升中医药产业发展的聚集度。重点围绕重大疾病、常见病、慢性病的防治需求,发展中医药产品、中医药功能食品及保健品。以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为龙头,深挖潜能,充分发挥我市中医药产业现有科研、人才、资本和现代中药产业集群的优势,加大新药研制,打造一批具备较先进的制药工艺以及较强的品牌拓展能力的企业;利用我市中药材原材料优势,打造优质精品的中药饮片。以益阳市泰和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湖南津湘药业有限公司、安化医药公司为龙头,利用益阳道地特色、大宗药材资源,加快推动传统饮片、精制饮片、超微饮片的生产加工。(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配合)
3.加强现代中药材流通体系建设。加强中药材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规范中药材流通渠道,实现道地中药材种植、加工、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管理,加强第三方检测平台建设,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配合)
(六)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
1.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持续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医院创建活动,大力倡导“大医精诚”核心价值理念。拓展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积极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可依托现有公园设施建设中医药文化主题公园。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中医药文化墙进农村。(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文体广新局配合)
2.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深入挖掘我市名中医、学术流派、民间传说等中医药文化资源,组织创作一批中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促进中医药与文化体育、旅游餐饮等有效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和企业。(市文体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推进中医药法治化建设。开展中医药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中医药从业人员法律素质,全面提升中医药监督能力。严厉打击假冒中医名义非法行医、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等行为。加快建立中医药标准体系,加强中医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和疗效评价标准的应用推广。强化中药炮制、中药鉴定、中药制剂、中药配方颗粒以及道地中药材的质量管理。推进中医药认证管理,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文体广新局、市质监局配合)
(二)落实完善中医药扶持政策。落实政府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政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改革中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充分体现中医诊疗技术的劳务价值。按照医务人员职称,合理确定中医诊查费,并向名老中医倾斜。根据全省医保目录的调整,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合理确定中医医院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指标和医疗服务支付标准。继续实施不取消中药饮片加成政策。研究制定鼓励中药制剂发展政策。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中医药发展需要,优化中医医疗、养生保健、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等设施空间布局,优先用地供给。(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三)加快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医药毕业后教育,全面实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国家和省级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强化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及中医药临床科研领军人才培养,推出一批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加强中医全科医生人才、基层中医药人才、中西医结合等各类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开展临床类别医师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发展中医药职业教育,培育中医药技术技能型人才。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将中医药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建立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政府领导、部门协调,扎实推进中医药各项工作。强化督导考核,加强中医药工作督导检查和跟踪调度,确保中医药改革发展政策全面落实。(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
(二)健全管理体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按照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各区县(市)要明确负责中医药工作的管理机构,接照上下协调对应的原则完善机构职能,充实力量,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中医药管理工作。(市编办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配合)
(三)营造良好环境。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持续开展健康大讲堂等中医药宣传活动,宣讲中医药发展政策,普及中医药文化和养生保健知识,提高公众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推动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新局、市教育局配合)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军分区。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