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中心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的通告
索 引 号:006466442/2017-273956
文号:益政通〔2017〕1号
统一登记号:YYCR-2017-00001
登记日期:2017-02-07
发文日期:2017-02-07
信息时效期:2022-03-01
所属机构:市政府办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益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中心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的通告
益政通〔2017〕1号
为科学组织城市交通,保持市中心城区优良空气环境,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市中心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2017年3月1日起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
二、实施范围。市中心城区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机关事业单位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市中心城区幼儿园、学校仍保持现有作息制度不变。
三、作息时间。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后,市中心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上下班时间统一调整为: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四、实施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妥善做好错时上下班工作安排,及时对外公布作息时间,切实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责,确保各方面工作及办事效率、服务水平不受影响,方便人民群众办事。
益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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