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的通知

索 引 号:00000000/2015-530161 文号:益政发〔2015〕4号 统一登记号:YYCR-2015-00004 登记日期:2015-07-23 发文日期:2015-07-23 信息时效期:2017-11-16 所属机构:政府系统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政府系统

YYCR-2015-00004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及中央、省属驻益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部门依法全面履行职能,经研究决定,公布市政府工作部门和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554项、与相关部门有职责分工或交叉的职能468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99项、公共服务事项310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责任清单及时做好部门职责对接工作。公布市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解决职责交叉,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克服懒政、怠政,惩处失职、渎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市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公布后,各部门要根据市政府机构改革的整体方案和责任清单的具体内容,及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对接,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严格遵守,认真履职。

二、市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或废止、部门职能变化及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市政府工作部门的责任清单相应调整和完善。市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的调整,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由市政府工作部门提出,经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

三、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市政府工作部门要以此次公布责任清单为契机,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切实维护责任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相关部门要开展专项督查和评估,健全政府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平台,加大公开透明力度,以方便群众办事。

附件:益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明细.doc

益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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