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1-3月份全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考核评分通报》下发给你们,请预排名靠前的区县(市)继续保持良好势头,暂时落后的区县(市)要查找原因,补短板强弱项,尽快推进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成效。
益阳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
1-3月份全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考核评分通报
市整治办和市直数据采集单位根据考评细则,对各区县(市)1-3月份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
排名依次为:高新区99.67分、沅江市99.64分、安化县99.63分、大通湖区99.49分、资阳区99.19分、桃江县99.15分、赫山区99.05分、南县98.78分。
二、考核情况
(一)业务考评
深化重点违法整治(数据采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1、按照人均处罚公交车、出租车、工程运输车超速、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违反禁限行规定、违停、不礼让行人以及工程运输车超载、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野蛮驾驶”违法违规行为数量排名。第1-3名得0.6分,后续排名依次递减0.012分:高新区,人均处罚19.5起,第1名,不扣分;桃江县,人均处罚6.9起,第2名,不扣分;沅江市,人均处罚6.5起,第3名,不扣分;赫山区,人均处罚2.7起,第4名,扣0.012分;安化县,人均处罚2起,第5名,扣0.024分;资阳区,人均处罚1.9起,第6名,扣0.036分;大通湖区,人均处罚1.1起,第7名,扣0.048分;南县,人均处罚0.8起,第8名,扣0.06分。
2、按人均处罚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载人、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违法行为数量排名,第1-3名得0.6分,后续排名依次递减0.012分:安化县,人均处罚15.4起,第1名,不扣分;沅江市,人均处罚15起,第2名,不扣分;桃江县,人均处罚13.8起,第3名,不扣分;南县,人均处罚11.4起,第4名,扣0.012分;赫山区,人均处罚9.5起,第5名,扣0.024分;大通湖区,人均处罚6.7起,第6名,扣0.036分;高新区,人均处罚6.2起,第7名,扣0.048分;资阳区,人均处罚4.5起,第8名,扣0.06分。
3、按照人均处罚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含超标车)骑乘人员非法载人、闯红灯、逆行、骑乘人员不戴头盔、非法加装伞具等非法改装以及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汽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数量排名。第1-3名得0.6分,后续排名依次递减0.012分:安化县,人均处罚149.2起,第1名,不扣分;大通湖区,人均处罚134.5起,第2名,不扣分;赫山区,人均处罚133.9起,第3名,不扣分;沅江市,人均处罚130.9起,第4名,扣0.012分;高新区,人均处罚127.9起,第5名,扣0.024分;桃江县,人均处罚117.8起,第6名,扣0.036分;南县,人均处罚105.8起,第7名,扣0.048分;资阳区,人均处罚104.9起,第8名,扣0.06分。
4、按照人均处罚重点车辆“超速(仅统计现场违法)、超员、超载”违法行为数量排名(“超速”不包括小微型载客汽车)以及“两客一危”车辆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第1-3名得0.6分,后续排名依次递减0.012分:桃江县,人均处罚11.3起,第1名,不扣分;大通湖区,人均处罚9.3起,第2名,不扣分;安化县,人均处罚8.9起,第3名,不扣分;资阳区,人均处罚8.8起,第4名,扣0.012分;沅江市,人均处罚8.6起,第5名,扣0.024分;赫山区,人均处罚7.5起,第6名,扣0.036分;高新区,人均处罚4.4起,第7名,扣0.048分;南县,人均处罚2.9起,第8名,扣0.06分。
5、人均查处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跨道、压线、故意遮挡号牌、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方式逃避不停车超限检测交通违法行为数量排名,第1-3名得0.6分,后续排名依次递减0.012分:南县,人均处罚2.3起,第1名,不扣分;赫山区,人均处罚1.7起,第2名,不扣分;高新区,人均处罚1.1起,第3名,不扣分;沅江市,人均处罚1起,第4名,扣0.012分;资阳区,人均处罚1起,第5名,扣0.024分;桃江县,人均处罚0.9起,第6名,扣0.036分;安化县,人均处罚0.9起,第7名,扣0.048分;大通湖区,人均处罚0.8起,第8名,扣0.06分。
6、城市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含超标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5%的计1.44分,每少1%扣0.006分:安化县,佩戴率87.5%,扣0.045分;高新区,佩戴率80.84%,扣0.085分;桃江县,佩戴率77.08%,扣0.108分;赫山区,佩戴率75.73%扣0.116分;沅江市,佩戴率75%,扣0.12分;资阳区,佩戴率68.13%,扣0.161分;大通湖区,佩戴率66.25%,扣0.173分;南县,佩戴率63.33%,扣0.19分。
7、普通公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含超标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85%的计0.96分,每少1%扣0.0048分:赫山区,佩戴率70%,扣0.072分;安化县,佩戴率67.5%,扣0.084分;高新区、资阳区,佩戴率65%,各扣0.096分;桃江县,佩戴率50%,扣0.168分;沅江市、大通湖区,佩戴率45%,各扣0.192分;南县,佩戴率35%,扣0.24分。
8、查处外省假牌假证和本省其他市(州)号牌已注销或已达报废标准变型拖拉机上路的,每1台加0.0015分:资阳区,查处6台,加0.009分;桃江县,查处3台,加0.0045;赫山区,查处2台,加0.003分;高新区、沅江市、南县,各查处1台,加0.0015分。
强化乡镇街道交通管理(数据采集:市整治办):区县(市)“两站两员”劝导率(日均3条劝导日志)完成比例达100%的计1分,每少1%扣0.01分。1-3月,各县(市)区“两站两员”劝导率及扣分情况:沅江市122%、大通湖区112%,不扣分;桃江县99%,扣0.01分;高新区97%,扣0.03分;南县89%,扣0.11分;赫山区81%,扣0.19分;资阳区、安化县63%,各扣0.37分。
(二)宣传考评(数据采集:宣传组)
各区县(市)1-3月份均未扣分。
(三)督导考评(数据采集:督导组)
《关于全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3月份回头看情况的通报》:赫山区、桃江县、南县被省整治办通报,各扣0.5分。
(四)综合考评(数据采集:综合组)
集中整治工作在半月报亮点工作推介的每 1期加0.2分。
安化县在市整治办工作简报(2022年第2期)亮点工作被推介,加0.2分。
(五)预留项(数据采集:市整治办)
各区县(市)1-3月份均未扣分。
(六)加减分项(数据采集:市整治办)
各区县(市)1-3月份均未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