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1-6月份全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考核评分通报》下发给你们,请预排名靠前的区县(市)继续保持良好势头,暂时落后的区县(市)要查找原因,补短板强弱项,尽快推进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成效。
益阳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2日
1-6月份全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考核评分通报
市整治办和市直数据采集单位根据考评细则,对各区县(市)1-6月份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
排名依次为:安化县95.362分、沅江市94.194分、高新区93.4465分、南县92.67分、赫山区92.654分、大通湖区92.374分、桃江县92.2675分、资阳区91.441分。
二、考核情况
(一)业务考评
深化超限超载整治(数据采集:市交通运输局)
1、上级督导检查、事故深度调查、群众举报投诉等过程中,发现有 执法工作人员不在岗、未安排勤务(无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处罚记录)、货运车辆未进站接受检查、未做好日常签到、业务移交等工作记录,以及对 2轴及以上货车,未严格按照《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检测货车装载情况确定超限超载比例并依法处罚的,每发现 1例扣0.024分:省治超办1-5月暗访发现槐奇岭超限检测站、四百弓超限检测站内仅1名工作人员值班;竹莲超限检测站仅一名交警与一名未穿制服的值班人员。5.17日市治超办暗访督查发现千山红超限检测站无交警值班。6.27市治超办督查杨树超限检测站无人值班。赫山区、南县、沅江市、资阳区、大通湖区,各扣0.024分。
2、2022年4月底前,各区县(市)督促将公路超限检测站、重点源头企业、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数据接入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每1个点未接入,扣0.02分:桃江县、赫山区、资阳区,各有1个点未接入系统,各扣0.02分。
3、2022年以来,年出货量未达15万吨货运源头企业货物装、配载数据按规定接入治超信息平台的,每1家加0.04分:安化县,加0.04分。
4、经公示的重点源头企业应安装称重设备和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每发现1家未接入的,扣0.02分:赫山区、资阳区、高新区,各发现1家未接入系统,各扣0.02分;桃江县发现4家未接入系统,扣0.08分。
5、本项共计3分,1-6月份按月总分1.5分计分,依法查处货运源头单位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的,每案计0.02分;罚款或停业整顿的,每案计0.04分:赫山区30起,计0.6分,扣0.9分;资阳区6起(其中罚款1起),计0.14分,扣1.36分;高新区3起,计0.06分,扣1.44分;安化县9起(其中罚款1起),计0.2分,扣1.3分;桃江县13起,计0.26分,扣1.24分;沅江市、南县各9起,各计0.18分,各扣1.32分;大通湖区8起(其中罚款1起),计0.18分,扣1.32分。
深化隐患车辆整治(数据采集: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市场监管局)
1、每月淘汰57座以上大客车(含旅游客车)达到10%以上的,或保有量清零的,加0.005 分:全市各区县(市)57座以上大客车(含旅游客车)保有量清零,各加0.015分。
2、查处外省假牌假证和本省其他市(州)号牌已注销或已达报废标准变型拖拉机上路的,每1台加0.0015分:资阳区,查处6台,加0.009分;桃江县,查处5台,加0.0075;沅江市、赫山区、南县,各查处2台,加0.003分;高新区,查处1台,加0.0015分。
3、每月通过开展牌证系统抽查,发现未按照规定程序对连续三个月检验周期未检验或达到报废使用年限变型拖拉机实施牌证公告注销,每台扣0.01分,沅江市一台湘09G3198变型拖拉机,已达到报废使用年限脱检扣0.01分。
4、本项共计0.75分,1-6月按月总分0.375分计分,查处生产、销售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二、三、四轮电动车,非法非标货车、拖拉机的企业及个人,依法处罚的每案计0.03分:沅江市、南县、资阳区各1起,计0.03分,各扣0.345分;赫山区、高新区、安化县、桃江县、大通湖区无相关案件办理情况,各扣0.375分。
5、本项共计0.75分,1-6月按月总分0.375分计分,依法处罚销售“底盘车辆”等不完整车辆违法违规行为的,每案计0.045分:各区县(市)均无相关案件办理情况,扣0.375分。
6、本项共计0.75分,1-6月按月总分0.375分计分,依法查处无照从事机动车非法改装等活动的企业或个人,每案计0.03分:各区县(市)均无相关案件办理情况,扣0.375分。
7、本项共计1.5分,1-6月按月总分0.75分计分,查处无照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企业或个人的,每案计0.075分:各区县(市)均无相关案件办理情况,扣0.75分。
8、本项共计0.75分。1-6月份按月总分0.375分计分,区县(市) 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等部门依法查处低速三四轮电动车非法营运,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货车以及拖拉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每案计 0.015分:安化县52起,计0.78分,不扣分;大通湖区14起,计0.21分,扣0.165分;沅江市11起,计0.165分,扣0.21分;桃江县、赫山区、资阳区、南县、高新区,无相关案件办理情况,各扣0.375分。
9、本项共计 0.75分。1-6月份按月总分0.375分计分,区县(市) 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等部门依法查处低速三四轮电动车非法营运,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货车以及拖拉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每案计 0.015分:大通湖区12起,计0.18分,扣0.195分;赫山区1起,计0.015分,扣0.36分;安化县、桃江县、赫山区、资阳区、南县、高新区,无相关案件办理情况,各扣0.375分。
10、倒查非法改装、生产销售源头依法处罚的,每案加 0.015分:大通湖区2起,加0.03分。
11、区县(市)制定2022年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计划并上报,充分运用变型拖拉机报废补贴政策等方式,10月底前完成。截至6月底,仍有沅江市、桃江县完成率为零,影响我市的完成率,分别预扣0.05分。
深化重点违法整治(数据采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
1、城市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含超标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5%的计1.44分,每少1%扣0.006分:安化县,佩戴率88%,扣0.042分;赫山区,佩戴率72%,扣0.138分;资阳区,佩戴率69%,扣0.156分;桃江县,佩戴率68%,扣0.168分;高新区,佩戴率64%,扣0.186分;沅江市,佩戴率63%,扣0.192分;南县,佩戴率60%,扣0.21分;大通湖区,佩戴率53%,扣0.252分。
2、普通公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含超标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85%的计0.96分,每少1%扣0.0048分:桃江县,佩戴率45%,扣0.192分;高新区、安化县、南县,佩戴率44%,各扣0.197分;赫山区,佩戴率38%,扣0.226分;大通湖区,佩戴率37%,扣0.23分;沅江市,佩戴率35%,扣0.24分;资阳区佩戴率33%,扣0.25分。
3、按照人均处罚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含超标车)骑乘人员非法载人、闯红灯、逆行、骑乘人员不戴头盔、非法加装伞具等非法改装以及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汽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数量排名。第1-3名得0.6分,后续排名依次递减0.012分:安化县,人均处罚496起,第1名,不扣分;大通湖区,人均处罚475起,第2名,不扣分;赫山区,人均处罚442起,第3名,不扣分;高新区,人均处罚402起,第4名,扣0.012分;资阳区,人均处罚353起,第5名,扣0.024分;南县,人均处罚353起,第6名,扣0.036分;沅江市,人均处罚340起,第7名,扣0.048分;桃江县,人均处罚327起,第8名,扣0.06分。
4、按照人均处罚公交车、出租车、工程运输车超速、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违反禁限行规定、违停、不礼让行人以及工程运输车超载、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野蛮驾驶”违法违规行为数量排名。第1-3名得0.6分,后续排名依次递减0.012分:沅江市,人均处罚37起,第1名,不扣分;高新区,人均处罚36起,第2名,不扣分;桃江县,人均处罚33起,第3名,不扣分;南县,人均处罚31起,第4名,扣0.012分;赫山区,人均处罚24起,第5名,扣0.024分;安化县,人均处罚22起,第6名,扣0.036分;资阳区,人均处罚19起,第7名,扣0.048分;大通湖区,人均处罚17起,第8名,扣0.06分。
5、按人均处罚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载人、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违法行为数量排名,第1-3名得0.6分,后续排名依次递减0.012分:安化县,人均处罚43起,第1名,不扣分;高新区,人均处罚36起,第2名,不扣分;赫山区,人均处罚36起,第3名,不扣分;桃江县,人均处罚33起,第4名,扣0.012分;沅江市,人均处罚29起,第5名,扣0.024分;南县,人均处罚27起,第6名,扣0.036分;大通湖区,人均处罚22起,第7名,扣0.048分;资阳区,人均处罚18起,第8名,扣0.06分。
6、发现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者和服务单位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或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使用卫星定位装置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以及伪造、篡改、删除监控数据等违反动态监督管理等行为的,每1例扣0.024分:高新区、南县、桃江县、不扣分;资阳区、赫山区、安化县、沅江市各1例,扣0.024分;大通湖区5例,扣0.12分。
7、按照人均处罚重点车辆“超速(仅统计现场违法)、超员、超载”违法行为数量排名(“超速”不包括小微型载客汽车)以及“两客一危”车辆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第1-3名得0.6分,后续排名依次递减0.012分:沅江市,人均处罚19.3起,第1名,不扣分;赫山区,人均处罚19.1起,第2名,不扣分;资阳区,人均处罚18.9起,第3名,不扣分;桃江县,人均处罚18.8起,第4名,扣0.012分;安化县,人均处罚17.4起,第5名,扣0.024分;大通湖区,人均处罚15.3起,第6名,扣0.036分;南县,人均处罚11.3起,第7名,扣0.048分;高新区,人均处罚10.4起,第8名,扣0.06分。
8、人均查处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跨道、压线、故意遮挡号牌、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方式逃避不停车超限检测交通违法行为数量排名,第1-3名得0.6分,后续排名依次递减0.012分:南县,人均处罚6.9起,第1名,不扣分;高新区,人均处罚6.2起,第2名,不扣分;安化县,人均处罚5.5起,第3名,不扣分;资阳区,人均处罚4.6起,第4名,扣0.012分;沅江市,人均处罚4.2起,第5名,扣0.024分;大通湖区,人均处罚3.4起,第6名,扣0.036分;赫山区,人均处罚3.2起,第7名,扣0.048分;桃江县,人均处罚1.9起,第8名,扣0.06分。
9、本项共计0.6分,1-6月按月总分0.3计分,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改装、非标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含超标车),或查处非法加装伞具企业或门店的,每案计0.012分:桃江县2起,计0.024分,扣0.276分;赫山、资阳、高新、安化、沅江、南县、大通湖无相关案件办理情况,扣0.3分。
严管“两客 一危一校一货一 面”重点车辆
1、资阳区发生校车安全事故,扣0.1分。系3月14日15时30分许,资阳区张家塞乡一校车(车牌号湘HA6246)与小轿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无人员伤亡。
2、资阳区发生一起校车侧翻事故,扣0.5分。系5月23日35分许,新桥河镇一校车(车牌号湘H35052)因操作不当发生侧翻,造成1名学生右手受伤。
3、根据《2022年全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考核评分细则》按照《2022年湖南省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中第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条对沅江市校车加0.1分,对南县校车办扣0.2分,对大通湖区校车办扣0.3分。
4、根据《2022年全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考核评分细则》按照《2022年湖南省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中第十七、十九、二十九条对沅江市校车办扣0.1分。
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数据采集:市整治办):
1、区县(市)“两站两员”劝导率(日均3条劝导日志)完成比例达100%的计1分,每少1%,扣0.01分。6月各区县(市)“两站两员”劝导率及扣分情况:沅江市110%、南县105%、安化县101%、高新区100%、赫山区100%,不扣分;资阳区87%,扣0.13分;大通湖区86%,扣0.14分;桃江县78%,扣0.22分。
2、区县(市)村辅警劝导率(日均3条劝导日志)完成比例达100%的计1分,每少1%,扣0.01分。6月各区县(市)村辅警劝导率及扣分情况:赫山区126%、安化县114%、资阳区103%、南县101%、高新区100%、大通湖区100%、沅江市100%,不扣分;桃江县97%,扣0.03分。
(二)宣传考评(数据采集:宣传组)
4月份1、每月在市宣传部所辖报纸、电视各刊播不少于2条整治行动相关新闻信息,每少1条扣0.04分;所辖电台、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各刊载或报道不少于2条整治行动相关新闻信息,每少1条扣0.04分。高新区、南县各少1条,各扣0.04分;资阳区少5条,扣0.2分;赫山区、桃江县、沅江市各少4条,各扣0.16分;安化县少2条,扣0.08分;大通湖区少6条,扣0.24分。
2、每月在湖南卫视其他新闻栏目、湖南经视、湖南都市频道相关新闻栏目发布整治工作相关稿件每条得0.32分:南县不扣分,高新区、资阳区、赫山区、桃江县、安化县、沅江市、大通湖区未发布相关稿件,各扣0.32分。
红网、新湖南发布整治工作相关稿件每条得0.08分(限5条得分):赫山区不扣分;沅江市少1条,扣0.08分;南县少2条,扣0.16分;桃江县、安化县各少3条,各扣0.24分;大通湖区少4条,扣0.32分;高新区、资阳区未发布相关稿件,各扣0.4分。
5月份1、每月在市宣传部所辖报纸、电视各刊播不少于2条整治行动相关新闻信息,每少1条扣0.04分;所辖电台、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各刊载或报道不少于2条整治行动相关新闻信息,每少1条扣0.04分。沅江市不扣分;高新区、安化县少3条,各扣0.12分;大通湖区少4条,扣0.16分;赫山区、桃江县少5条,各扣0.2分;资阳区少7条,扣0.28分;南县少3条,扣0.32分。
2、每月在湖南卫视其他新闻栏目、湖南经视、湖南都市频道相关新闻栏目发布整治工作相关稿件每条得0.32分:安化县、高新区不扣分,南县、资阳区、赫山区、桃江县、沅江市、大通湖区未发布相关稿件,各扣0.32分。
红网、新湖南发布整治工作相关稿件每条得0.08分(限5条得分):安化县,不扣分;大通湖区少2条,扣0.16分;桃江县少3条,扣0.24分;沅江市、南县、高新区、资阳区各少4条,扣0.32分;赫山区未发布相关稿件,扣0.4分。
6月份1、每月在市宣传部所辖报纸、电视各刊播不少于2条整治行动相关新闻信息,每少1条扣0.04分;所辖电台、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各刊载或报道不少于2条整治行动相关新闻信息,每少1条扣0.04分。高新区、桃江、南县县不扣分;安化县、南县少1条,扣0.04分;沅江市少2条,扣0.08分;赫山区少4条,扣0.16分;资阳区少6条,扣0.24分;大通湖区少7条,扣0.28分。
2、每月在湖南卫视其他新闻栏目、湖南经视、湖南都市频道相关新闻栏目发布整治工作相关稿件每条得0.32分:桃江县、安化县、高新区不扣分,南县、资阳区、赫山区、沅江市、大通湖区未发布相关稿件,各扣0.32分。
红网、新湖南发布整治工作相关稿件每条得0.08分(限5条得分):沅江市,不扣分;安化县少2条,扣0.16分;南县、赫山区少3条,扣0.24分;高新区、桃江县少4条,扣0.32分;大通湖区、资阳区未发布相关稿件,扣0.4分。
3、每季度在湖南日报正刊或湖南卫视新闻联播发布整治工作相关稿件1条,未完成的扣0.16分:高新区、资阳区、赫山区、桃江县、安化县、沅江市、南县、大通湖区,均未发布相关稿件,各扣0.16分。
(三)督导考评(数据采集:督导组)
1、《关于全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3月份回头看情况的通报》:赫山区、桃江县、南县各通报1次,各扣0.5分。
2、《益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督导检查情况通报》:桃江县通报9次,扣0.45分;赫山区通报5次,扣0.25分;南县通报3次,扣0.15分;高新区通报1次,扣0.05分。
(四)综合考评(数据采集:综合组)
在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行动中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并经省整治办在全省推荐的,集中整治工作在半月报亮点工作推介的每1期加0.2分。
1、安化县在市整治办工作简报(2022年第2期)工作亮点被推介,加0.2分。
2、安化县、桃江县、沅江市、大通湖区在全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暨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被全市推介,各加0.2分。
3、沅江市、安化县、南县在市整治办工作简报(2022年第5期)工作亮点被推介,各加0.2分。
(五)预留项(数据采集:市整治办)
各区县(市)1-6月份均未扣分。
(六)加减分项(数据采集:市整治办)
各区县(市)1-6月份均未加分。
益阳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