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住服发〔2023〕3号
关于印发《益阳市2023年市级公租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中央、省驻益企事业单位:
现将《益阳市2023年市级公租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益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3月13日
益阳市2023年市级公租房分配管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住房困难群众住房需求,做好市级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保〔2021〕18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申请对象
2023年市级公租房主要面对各市直部门、市直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及中央、省驻益企事业单位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职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市人民政府决定纳入保障范围的其他人员进行保障。
二、房源情况
(一)房源位置:位于赫山区金桥广场8栋7楼至20楼,共50套。
(二)房源户型:二室二厅一厨一卫共4套,单套住房建筑面积约58平方米;一室一厅一厨一卫共46套,单套住房建筑面积约48平方米。
(三)房源装修标准:简易装修,配套水、电、宽带、燃气入户。
三、分配原则
(一)公平公开,阳光透明。严格执行供应房源、分配结果公示制度,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供应分配公平、公开。
(二)依法依规,合理分配。严格遵循省、市公租房使用、分配政策规定,根据房源类型和家庭人员结构,合理分配。
(三)个人申请,部门联审。严格把关申请资格,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牵头,用人单位、不动产中心等部门协同,层层把关,联合审查。
四、申请审核和分配程序
(一)申请条件
2023年市级公租房申请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在47957元(2022年赫山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2.新就业无房职工。2018年以后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校毕业,在市城区工作且无房,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法定的其他就业人员。
3.市人民政府决定纳入保障范围的其他人员。
(二)申请材料
2023年市级公租房申请须提交以下资料:
1.《益阳市2023年市级公租房申请审核表》(附件1)。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职工需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年收入证明(由用人单位审核提供),新就业无房职工需提供毕业证(由用人单位审核原件,申请时提供复印件),聘用职工申请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连续缴存12个月);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的无房证明(微信搜索公众号“益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官网可办理)或住房面积证明资料。
4.《益阳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承诺书》(附件2)。
(三)申请程序
1.申请准备(2023年3月15日- 4月26日)。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分配通知,将房源信息、申请对象、申请条件、所需资料、申请程序、分配程序等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规定准备相关资料。
2.资格初审(4月26日- 5月16日)。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核把关后,出具初审意见,由用人单位统一提交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520室。
3.资格复审(5月17日- 6月1日)。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收集汇总申请资料,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4.复审公示(6月2日- 6月9日)。经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名单,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按程序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复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将通知申请人单位或申请人,复审合格的进入分配程序。
(四)分配程序
1.房源配租(6月12日- 6月22日)。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复审合格名单,按照申请人家庭人员结构,分类分户型,委托社会传媒机构采取随机摇号方式选房配租(一室一厅户型针对未婚申请人;两室二厅户型优先已婚且在益阳中心城区常住家庭人口数2人及以上申请人)。对配租对象排序到位未参加选房的,或对自动编配定房楼层、户型等原因拒绝配租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配租资格。未摇到号的申请人进入轮候库,列入下一批次分配计划。
2.签约入住(6月22日- 6月30日)。选房结果公示结束后,取得入住资格的申请人,凭《益阳市市级公租房入住通知书》到金桥广场小区物业公司办理登记备案,签订租赁合同,按合同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后办理入住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配租资格,房源将分配给轮候库申请人。
五、监督管理
(一)资格年审。市级公租房管理单位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承租人的住房变动情况进行资格年审。承租人有离职,调动,住房状况变更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及时反馈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二)续租管理。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后仍满足配租条件需继续配租的,在租赁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由承租人提交续租申请,报请用人单位同意后,在金桥广场小区物业公司办理续租手续,空置房源报市住房保障中心备案。
(三)退租管理。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内或期满因离职、调动、住房状况变更等原因不再满足配租条件或承租人不愿再继续租赁的,由承租人提出退租申请,缴清相关费用后,在金桥广场小区物业公司办理退租手续,空置房源报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备案,。
(四)责任追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申请人入住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2年内不得再申请市级公租房。已入住的,终止其租赁合同,收回已配租的公租房;构成损失的,据实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申请人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违规申请或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
2.申请人将房源转租、出借给他人的;
3.申请人已不具备申请资格未及时报告的;
4.申请人改变房屋用途,损毁、破坏和改变房屋结构、配套设施,擅自装修的;
5.申请人未按时缴纳房租、物业、水、电、气等费用超过6个月的。
六、其它事宜
(一)相关说明
1.房屋租金。根据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关于调整我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益发改价调〔2019〕315号),租金按6元/月·平方米收取, 具体金额按入住者实际配租建筑面积计算,实行季度或年度缴纳制,租赁合同期限为1-3年。入住对象可申请由住房公积金代缴租金。
2.房屋押金。入住者按1500元/户标准缴纳押金,押金在入住者办理退租手续时一并退还,入住期间对房屋资产有损坏的照价赔偿,拒不赔偿的,将房屋押金抵扣赔偿款后退还。
3.物业管理费。物业费参照该小区收费标准(暂行为1.8元/月/平方米)执行,由入住者按实际配租面积自行承担。
4.其他费用。水、电、气、有线电视、宽带已安装到户,入住对象须自行对接相关供应单位入户调试安装,产生的费用按各供应单位定价执行,由入住者按实际发生额度自行承担。
5.公租房家具、家电需要由承租人自行购置,退租不予补偿,由承租人自行搬除。
(二)联系方式。益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益阳市赫山区团圆南路333 号),联系人:胡主任,173****9277;金桥广场公租房项目(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东路598号),联系人:曹**,189****1258。
(三)举报电话。益阳市2023年市级公租房分配管理监督举报电话:0737-2678683。
(四)解释权限。本方案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