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的背景
由于新冠疫情、国内国际环境及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我市建筑业市场发展受到较大冲击,整体呈现低迷。为解决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不高、竞争力不强、结构不优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出台《关于促进益阳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扶持、鼓励和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主要内容
(一) 鼓励企业资质升级。对施工总承包资质晋升为一级、特级的施工企业,以及晋升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监理单位,采取不同额度的一次性资金奖励。
(二) 大力引进优质企业和扶优扶强骨干企业。对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外地企业迁入我市注册满一年的,由企业所在地财政给予奖励;在全市范围内连续三年纳税额度达到2000万元,且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和亡人事故的建筑业企业,授予“益阳市建筑强企”称号。
(三) 支持企业外拓业务。对在市外拓展业务的建筑业企业给予奖励,额度不超过对应市外项目实付工程款额度的4‰。
(四) 促推中小企业发展。政府投资项目,适当控制项目包和标段规模;单项合同估算低于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鼓励建设单位采取直接发包方式(需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除外),支持本地建筑业企业。
(五)支持创建精品工程、鼓励科技创新。鼓励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创建国家和省级优质工程,按照比例计取“优质优价”奖励费用,建设单位应将奖励费用列入合同予以兑现。
(六)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建筑企业科研技术中心的,对建筑企业主持编制全国性、省级标准的,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科技成果的,以及对申报通过国家级、省级工法的,给予奖励。
(七) 推行“评定分离”。充分考虑地区社会贡献、建筑业产值提升和行业税收拓展的实际需要,招标人可以要求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自行择优确定中标人。
(八)提高监管水平。积极推广“互联网+智慧工地”,与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融合,提升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检测行为监管的信息化水平。
(九) 推进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高品质绿色建造项目因采取墙体保温隔热技术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和不动产登记的建筑面积核算。主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且装配率大于50%的,其项目总建筑面积的5%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
(十) 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建设单位原则上6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特殊情况或规模较大的项目一年内完成;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函等方式替代现金形式,缴纳各类保险金;对被授予“益阳市建筑强企”的企业,在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前,依法慎用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保全措施。
- 印发《关于促进益阳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23-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