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我市地处湘中偏北,位于雪峰山余脉,是二级和三级台地的过渡地带,西南部是我省三大暴雨中心之一,其地层松软,构造发育,切割强烈,是全省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近几年来,极端天气多发,加之人类工程活动频繁,导致地质灾害频发,具有分布广,数量多,规模小,突发性强,破坏力大的特点,以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为主,截至目前,全市共查明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177处,其中大中型隐患点84处(省级点21处,市级点63处),威胁人口3.4万、财产12亿元。
地质灾害防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长期以来,我市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呈现领导重视、机制健全、防治有力、措施到位的新形势,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市地质灾害点多面广、易发难防的形势仍很严峻,严重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生活安全和生产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的任务仍然极其繁重。2018年4月3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8〕12号),对全面建成全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生活生产安全,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出台的意义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根本要求,是防灾减灾救灾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以保护人民生命生活生产安全为目标,全面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保障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富饶、创新、开放、绿色、幸福“五个益阳”的重要举措,具有重大和深远意义。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全文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主要目标、重点措施和工作要求三个方面,针对性的共提出26条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主要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3个方面阐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
(二)重点措施。围绕地质灾害防与治以及保障措施,提出了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开展城市综合地质调查、实施国土空间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实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切实加强切坡建房风险管控、推进地质灾害精细化预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开展专业监测、建立地质灾害隐患警示系统、强化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推进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推进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开展应急处置、加强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强化制度保障、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推动科技创新共计17个重点措施。
(三)工作要求。提出从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共同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地质灾害指挥体系、提升技术服务于支撑能力、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6个方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