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40.84亿元,同比增长6.9%。10月份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3.93亿元,同比增长7.5%。
从消费区域看:1-10月,城镇消费品零售额585.71亿元,增长6.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55.13亿元,增长7.9%。10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66.77亿元,增长7.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7.16亿元,增长8.1%。
1-10月,全市限额以上单位实现零售额268.92亿元,增长6.0%。
从批零住餐四个行业看:全市限额以上单位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和餐饮业的零售额增速分别为17.4%、2.0%、9.9%和18.7%。
从商品类别看:全市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类值中,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长8.9%,中西药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长26.6%,金银珠宝类商品零售额增长5.7%,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长8.0%,汽车类商品零售额下降6.0%(其中:新能源汽车增长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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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统计局作者:蔡雪纯责任编辑:李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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