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5-02-17 09:5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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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益政发〔2024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属驻益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方针,严格环境准入,加快绿色转型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环环评〔202441号)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湘政发〔202012号)要求,现就加快推进我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落地,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差异化生态环境准入管理,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

202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基本建立,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形成。

2035年,体系健全、机制顺畅、运行高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全面建立,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湖南目标基本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二、分区管控

(一)环境管控单元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主要包括各类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城镇规划区、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和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等。一般管控单元指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

全市共划定52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6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42.13%;重点管控单元19个(其中包括9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重点管控单元),面积占比14.37%;一般管控单元17个,面积占比43.50%

(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准入、限制和禁止的要求,制定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管控基本要求和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我市9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市人民政府发布益阳市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和43个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三)分区环境管控要求。优先保护单元应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应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实施差异化管理,在保障全市“一山一湖一水”生态安全格局的前提下,促进“益沅桃、洞庭湖、雪峰山”区域发挥优势、协调发展。益沅桃城镇群重点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大气联防联控,强化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洞庭湖区域加快转型升级和低碳循环化改造,以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为核心,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恢复与管理,持续推进大通湖水环境治理,有效控制农业面源及河湖连通污染等问题;雪峰山片区严禁高耗能、高排放等产业转入,加强水土保持林建设,提高水源涵养能力,保护森林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功能,加强矿区、石漠化地区的生态治理与修复,强化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

三、工作要求

(一)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应以“三线一单”确定的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重要依据,相关政策、规划、方案需说明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在地方立法、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中不得变通突破、降低标准。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在生态、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环保督察等环境管理中的应用。

(二)做好“三线一单”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各县市区要落实分区管控单元的生态、水、大气、土壤、资源利用等红线、底线和上线要求,结合国土空间规划评估情况定期调整,确保“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相衔接。

(三)加强与全省数据管理应用平台的有效对接。将我市编制成果纳入全省“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应用平台,开展信息化应用。加强与国土空间基本信息平台、有关部门业务平台对接,实现省市县三级数据共享共用。

(四)实行定期评估与动态更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定期组织开展实施情况评估,充分听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提出的更新调整意见,依据评估情况编制“三线一单”更新调整方案,按规定报批备案发布。因国家与地方重大发展战略实施、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等调整,“三线一单”成果需要进行更新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提出申请,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按程序报批后及时更新。

四、保障措施

充分发挥部门联合和市县联动的作用。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实施的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本区域内“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和监管。市生态环境局要统筹做好全市“三线一单”成果的实施、评估、更新调整和宣传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按照职责做好有关工作。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财政资金,切实保障“三线一单”实施、评估、更新调整、数据应用和维护等工作顺利开展。“三线一单”实施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作为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离任审计、绩效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益政发〔202014号)同时废止。

 

附件:见益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益阳市人民政府

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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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政府办作者:责任编辑:市政府办文电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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