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黄维佳同志免职的通知
益政人〔202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属驻益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市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黄维佳同志的湖南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终止试用期。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