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CR-2025-31001
益阳市国资委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益国资发〔2025〕10号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益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清理确认继续有效的文件
《益阳市国资委关于加强监管企业风险控制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益国资发〔2022〕20号)。
二、清理确认重新公布的文件
1.《益阳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益国资发〔2020〕35号);
2.《益阳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融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益国资发〔2022〕19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6月17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列入继续有效和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自2025年6月17日起不再执行。确需继续执行的,依照法定程序重新制定规范性文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长期有效。
附件:
1.益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益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益阳市国资委
2025年7月8日
附件1
益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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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标题 |
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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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益阳市国资委关于加强监管企业风险控制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
益国资发〔2022〕20号 |
附件2
益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决定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
序号 |
文件标题 |
文 号 |
|
1 |
《益阳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
益国资发〔2020〕35号 |
|
2 |
《益阳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融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益国资发〔2022〕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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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政府办作者:责任编辑:市政府办文电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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