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维护食品安全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根据益阳市党员领导干部“蹲点调研”工作要求,结合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5月以来,我与相关同志带着问题,带着思考,深入相关部门单位、区县(市)局及乡镇、社区进行调研,查阅各类资料,走访市场主体、消费者上百户(人),组织召开座谈会议6次,掌握基本情况,查找突出问题,对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探讨和思考。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成效明显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首要职责,加大监督、管理、处罚、问责力度,食品安全形势逐步向好。
(一)食品产业发展迅速。一是产业规模持续壮大。益阳市是食品产业大市,现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6.2万户,约占全市市场主体的五分之一(全市市场主体32.3万户)。其中:获证食品生产企业881家,获证食品小作坊454个,食品经营单位3.7万户,餐饮单位2.3万户,学校食堂2900余家,食品小作坊小摊贩2800余户。2019年全市规模工业食品行业实现营业收入710.15亿元,实现利润24.95亿元,排全省第2位,产业支撑地位不断提升。二是发展质量逐步提升。2019年,全市规模以上食品企业282家,食品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四分之一强(26.9%)。重点园区食品工业增长强劲,安化黑茶产业园等一批食品产业特色园区快速发展,带动区域食品产业集群化发展。食品工业规模化、智能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三是品牌建设不断加强。打造具有本土特色的地理标志和区域公共品牌,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严格把控产品品质。积极创建“三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和区域公用品牌。目前,全市有无公害农产品266个,绿色食品217个,有机食品35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3个,地理标志商标15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285家,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二)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一是合格率稳定上升。“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逐年上升,总体稳定在96%以上,2019年提升至98%以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等31大类食品的合格率逐年提高,微生物、质量指标和食品添加剂等三大检验项目类别的合格率逐年提高。二是分级管理全面实施。全市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完成风险等级评定的企业874家,占总数的99.2%。其中A级129家,占评定企业总数的14.7%;B级464家,占53.1%;C级206家,占23.6%;D级75家,占8.6%。三是安全事故有效遏制。全市连续7年没有发生区域性、原发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稳步上升,被省食安委评定为食品安全A类(先进)市州。
(三)食品安全监管不断加强。一是执法整治力度加大。围绕群众关注的校园食品安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食品非法添加等问题,开展了“护苗”“护老”等守护行动,“净网”“清流”等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近3年来,全市共办理违法一般程序案件1800余件,取缔无证生产经营72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9个,移送重大涉刑案件23件。二是安全风险有效管控。全市食品安全抽检量稳定增长,逐年增加至4批次/千人。有效防范了化解了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稀土、氟等微量元素超标问题和网络舆情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市政府先后出台了有关土壤污染治理等政策性文件。市局先后出台了粮食安全监管、大米及其制品安全监管的若干措施,开展了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对市场主体实施了行政约谈和日常巡查,从监管层面上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健全了农产品、食品溯源体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做到原料采购和产品出厂批批检,进一步消除了监管漏洞。三是监管体系日益完善。联合公安、城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机制。联合发改、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了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健全了有奖举报体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了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出台食品行业“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建立了市县乡三级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应急培训演练。四是保障措施不断强化。落实党政同责,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站位,实现食品安全工作“四个纳入”“四个写进”,即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社会综合治理、绩效考核和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写进市委、人大、政府和政协工作报告。“食品安全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年均10%的增长幅度”写入了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二、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食品安全和健康人民群众越来越关心,社会各界越来越关注,各级党委政府越来越重视。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仍处于问题多发期、矛盾凸显期、机构磨合期“三期叠加”阶段,食品安全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没有变,食品安全工作还面临许多短板、困难和挑战。
(一)“本”的源头问题较多。一方面,农业种养源头的水、土污染问题开始凸显,食品加工原料等重金属超标现象较为普遍。大米镉超标、黑茶氟超标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我市的食品安全和两大支柱产业发展。另一方面,非法使用剧毒高毒农兽药和禁用抗生素的现象仍然存在。从“十三五”期间抽检的情况来看,我市食品安全评价性省抽合格率最高只有97%左右。不合格产品主要是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超标、非法添加等,安全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二)“产”的因素日益复杂。生产过程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擅自改变工艺、随意更改保质期等主观故意违法时有发生,其中,主要是非法添加的问题。新原料、新工艺、新业态等新情况带来新风险,标准制定跟不上产业的发展速度。其中,槟榔食品标准缺失是目前我市面临的重大现实隐患。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招标竞价压力加大等压缩企业利润空间,个别企业为谋取非法利益铤而走险,违法手段花样翻新。食品产业规模扩张迅速,体量大而体质弱,“散小弱乱”问题突出,产业整体素质不高,法治意识有欠缺、主体责任难落实。
(三)“管”的基础还不牢固。食品安全由分段监管到集中监管,机构完成了整合,但制度体系还远未健全完善,个别地方、一些环节、少数领域,还存在不少问题。这其中,有监管网底不牢、执法队伍不足、技术手段不强、装备保障不够、法规标准不全等客观因素,但更存在重视程度不平衡、管理要求不严格、主观能动性不太强、监管方法不科学等主观原因。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少事多的矛盾突出,如赫山街道市场监管所目前只有在编工作人员6人,辖区内有社区13个、人口12.5万人,市场主体2.48万户,其中食品生产经营主体768家,监管对象多与监管人员少成为现实的突出矛盾。
三、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思考
“十四五”时期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党中央提出要统筹发展与安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时强调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办好群众各项‘急难愁盼’问题”。我们应当遵循食品安全客观规律,全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以“四个最严”为准绳,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下大力气抓紧抓好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落实最严格的监管,坚决守住四道关口。一是坚决守住“源头关口”。推动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护源”行动,深入治理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按期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土壤治理项目。推行“优质粮油工程”,推动粮油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实行粮食最低价收购“先检后收”,建成一批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制定发布有关团体标准,建设一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打造“益阳好粮油”品牌。二是坚决守住“生产关口”。加强食品重点品种生产专项检查和整治,推动大米、茶叶等全市重点食品原料进厂、产品出厂批批检制度落实。加强食源性疾病、食品中有害物质、环境污染物、食品相关产品等风险监测,系统开展食品中主要危害因素的风险评估,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提升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水平。三是坚决守住“市场关口”。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定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督查、检查和培训,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及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开展保健食品“护老”行动,整顿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加强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等特定群体识骗、防骗宣教工作,严查欺诈、虚假宣传、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四是坚决守住“输入关口”。开展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加强进口食品企业信用管理和产品抽查检验,开展打击冻品、辣椒干、休闲食品、红酒、奶粉、食用农产品等走私专项行动,坚决防止问题食品入境。开展网络食品安全“清网”行动,加强网络销售食品线上监测、线下检查,落实网络销售平台主体责任,促进网络食品交易秩序明显好转。
(二)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推动产业四轮驱动。一是以需求为导向。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动摇,以安全为核心,营养健康为重点,推动大米、茶叶、休闲食品等全市重点食品产业升级、品质提升、品牌培育,推动食品工业转型升级,满足城乡居民安全、多样、健康、营养、方便的食品消费需求,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培育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二是以转型促发展。帮扶壮大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食品工业企业集团。引导中小型企业做优做精,鼓励小型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设备,形成大型骨干企业支撑力强、中小型企业特色鲜明的协调发展格局。大力发展特色食品产业园区和县域特色食品工业。完善价格、金融、保险、用地、用电等支持政策,促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三是以质量求效益。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就是政治,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效益”意识,支持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和可追溯制度。推动大型企业设立质量安全官,建立实施HACCP体系。四是以品牌增实力。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鼓励食品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夯实品牌发展基础,提升产品附加值和软实力,打造百年食品品牌。推动中华老字号及地方老字号食品传承升级,开发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新产品。积极挖掘新的品牌资源,逐步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品牌影响力的产品和知名企业。加强区域品牌的宣传和保护,严厉打击仿冒伪造品牌行为。
(三)落实最严肃的问责,压紧压实四个责任。一是严格落实属地党政同责。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同为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承担“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党委常委会和政府其他有关领导成员按职责分工统筹推进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工作。二是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食品安全、管业务必须管食品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压实监管责任,加强全链条、全流程监管。三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全面开展安全自查,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上市产品监测和追溯体系建设,确保生产经营过程持续合规,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推动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加强大米、酒类、砖茶、地标产品追溯等重点产品追溯平台建设。鼓励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对产品实行二维码、条形码、射频识别等电子信息追溯,对全环节和各项记录实行信息化管理。支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扩面和产品创新,推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积极投保。四是严格落实社会共治责任。推进食品安全科普宣传阵地建设。开展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调查。推进食品安全培训进各级党校。支持行业协会健全行规行约、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业信用体系,强化行业自查自律。健全投诉举报体系,完善举报奖励制度,依法严查打击报复举报人和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完善食品安全“黑名单”“红名单”制度,形成失信联合惩戒、守信联合激励机制。
(四)落实最严厉的处罚,稳步提升四项水平。一是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建立完善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刑衔接、协调联动、案件会商、联合督办等制度。加强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加快完善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深化基层综合执法改革,健全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制度,规范监管职责、任务、程序、标准,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提升联合惩戒水平。在逐步革新“以罚代管”监管模式的基础上,按照尊重规律、科学有效的原则,对违法违规企业和法定责任人综合运用人身罚、财产罚、信用征信、终身禁入等措施,创新联合惩戒方式,既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最严处罚,又要让诚信守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受到激励,努力营造有利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市场环境。三是提升风险防范水平。完善以问题为导向的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机制,确保全市食品抽检每年完成4批次/千人以上,并逐年上升。完善风险预警机制,根据食品生产的特点、抽检监测情况、舆情等实际,制发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及时向食品生产单位推送预警提示。强化食品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加强舆情监测,定期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四是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充分运用“互联网+”,建立基于大数据分析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实施智慧监管,提升监管执法工作信息化水平。开发部门、企业、群众共建共享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逐步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机器换人”,为执法提供有理有利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