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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变更登记须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1-09 09:00:00    文档来源:本站原创    已浏览:

一、必须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

  1、名称的变更。

  2、住所的变更。

  3、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4、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5、经费来源的变更。

  6、开办资金的变更。

二、 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单位名称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处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2、单位名称变更的审批文件。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照片1张。

4、事业单位印章。

(二)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处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2、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的审批文件。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照片1张。

(三)住所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处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2、住所证明(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照片1张。

(四)法定代表人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处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2、按要求填写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3、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离任审计报告书(未进行离任审计的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说明原因)、《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拟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照片2张、印章的印迹。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五)经费来源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处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2、经费来源变更的审批文件。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照片1张。

(六)开办资金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处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2、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照片1张。

(七)举办单位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处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2、举办单位变更的审批文件。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照片1张。

三、变更登记的程序

1、申请

(1)领取《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及其他表格。

(2)填写表格。

(3)提交所填表格和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2、受理

(1)查验申请变更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对登记事项的变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初审。

(3)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3、审查

对受理的变更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分别作出提请核准或予以驳回的处置。

4、核准

对经审查的变更登记申请进行终审;分别作出予以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5、换证

收缴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颁发变更了登记事项的证书。

6、公告

公告变更的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