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须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
1、名称的变更。
2、住所的变更。
3、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4、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5、经费来源的变更。
6、开办资金的变更。
二、 申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单位名称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处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2、单位名称变更的审批文件。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照片1张。
4、事业单位印章。
(二)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处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2、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的审批文件。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照片1张。
(三)住所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处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2、住所证明(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照片1张。
(四)法定代表人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处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2、按要求填写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3、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离任审计报告书(未进行离任审计的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说明原因)、《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拟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照片2张、印章的印迹。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五)经费来源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处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2、经费来源变更的审批文件。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照片1张。
(六)开办资金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处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2、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照片1张。
(七)举办单位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处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2、举办单位变更的审批文件。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照片1张。
三、变更登记的程序
1、申请
(1)领取《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及其他表格。
(2)填写表格。
(3)提交所填表格和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2、受理
(1)查验申请变更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对登记事项的变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初审。
(3)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3、审查
对受理的变更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分别作出提请核准或予以驳回的处置。
4、核准
对经审查的变更登记申请进行终审;分别作出予以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5、换证
收缴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颁发变更了登记事项的证书。
6、公告
公告变更的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