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应具备的条件
1、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
2、有规范的名称
3、有规范的组织机构
4、有稳定的场所
5、有明确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6、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7、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开办资金和经费来源
8、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申请设立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备案)登记申请书》(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处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2、按要求填写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3、机构设立的审批文件。
4、组织章程。
5、拟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现任该单位的行政职务)。
6、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照片2张、印章的印迹。
7、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8、住所证明(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9、业务范围中有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需出示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
10、其他相关文件。
三、设立登记的程序
1、申请
(1)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等表格。
(2)填写所领表格。
(3)提交所填表格和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2、受理
(1)查验申请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从法人条件和政治、政策、保密、文字等方面进行初审。
(3)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3、审查
对受理的设立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分别作出提请核准或予以驳回的处置。
4、核准
对经审查的设立登记申请进行终审;分别作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5、发证
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6、公告
公告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的主要登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