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本信息表中的相关内容仅供填报示范参考,政务服务事项相关要素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以部门正式填报的信息为准。)
填表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2020年8月10日
事项名称 |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
子项名称 |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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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号 |
子项编号 |
|
|||||||||||||
办件类型 |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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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转报 上级机关 |
□是 ■否 |
转报单位 |
|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给付 □行政检查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行政裁决 □其他行政权力 □公共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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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对象 |
益阳市直各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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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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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名称及 非税执收代码 |
收费依据 |
收费性质 |
收费标准(元/计费单位) |
执收单位及非税执收代码 |
收费方式 |
收费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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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收费 |
|
|
|
|
|
|||||||||
许可数量 |
□无限制 ■有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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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 |
设立登记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0个工作日 |
||||||||||||
许可条件 |
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法人治理结构); (三)有稳定的场所; (四)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从业人员、设备设施、经费来源和开办资金; (五)宗旨和业务范围符合事业单位性质和法律、政策规定;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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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电话 |
窗口0737-4239685;办公室0737-6183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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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收件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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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要求:1.申请材料齐全有效;2.申请材料符合规定形式与受理条件:要求所有提交的材料(特殊图纸除外)使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或复印,相关执业许可及资质证书查验原件后,提交加盖“与原件一致” 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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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事项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份数 |
要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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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立 登 记 |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 |
必备 |
原 件 |
3份 |
内容填写完整准确: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经费来源、举办单位,机构规格、网上名称、从业人员、开户银行及帐号应一致;并由法定代表人和举办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印章。 |
||||||||||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
必备 |
原 件 |
3份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及个人相关信息内容要真实准确有效;2.照片清晰。 |
|||||||||||
事业单位章程草案 |
必备 |
原 件 |
3份 |
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由举办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确认。 |
|||||||||||
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
必备 |
原件或 复印件 |
3份 |
机构设立批准文件(或复印件)。复印件端正清晰。 |
|||||||||||
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
必备 |
原件或 复印件 |
3份 |
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或复印件),复印件端正清晰。 |
|||||||||||
拟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必备 |
复印件 |
3份 |
复印件端正清晰。 |
|||||||||||
事业单位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
必备 |
原 件 |
3份 |
由举办单位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
|||||||||||
住所证明 |
必备 |
原件或 复印件 |
3份 |
1.有房屋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的提交复印件(查看原件),复印件端正清晰;2.调节使用场地的由举办单位出具证明。 |
|||||||||||
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
必备 |
复印件 |
3份 |
相关执业许可及资质证书(查看原件)。 |
政务服务事项综合服务受理窗口收件要点信息表
(备注:本信息表中的相关内容仅供填报示范参考,政务服务事项相关要素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以部门正式填报的信息为准。)
填表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2017年8月10日
事项名称 |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
子项名称 |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 |
||||||||
事项编号 |
430900 0064839637 A 2 02 00 |
子项编号 |
430900 0064839637 A 2 00 02 |
||||||||
办件类型 |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
||||||||||
是否转报 上级机关 |
□是 ■否 |
转报单位 |
|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给付 □行政检查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行政裁决 □其他行政权力 □公共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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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对象 |
益阳市直各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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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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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名称及 非税执收代码 |
收费依据 |
收费性质 |
收费标准(元/计费单位) |
执收单位及非税执收代码 |
收费方式 |
收费模式 |
|||||
|
不收费 |
|
|
|
|
|
|||||
许可数量 |
□无限制 ■有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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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 |
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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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条件 |
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的,应当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事业单位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因变更事项的不同,还应当提交其他相应文件: (一)变更名称的,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 (二)变更住所的,提交新住所证明文件; (三)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且内容涉及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的,出示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 (四)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现任法定代表人免职文件和离任审计报告、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照片 (五)变更经费来源的,提交经费来源改变的证明文件; (六)变更开办资金的,提交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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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电话 |
窗口0737-4239685;办公室0737-6183720 |
登记事项 |
变更事项 |
材 料 名 称 |
材料类型 |
份 数 |
要 点 描 述 |
|
变 更 登 记 变 更 登 记 |
名称变更 |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
必备 |
原 件 |
3份 |
内容填写完整准确、真实有效。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原事业单位印章 |
必备 |
原 件 |
3份 |
收缴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印章。 |
||
名称变更的审批文件 |
必备 |
原件或 复印件 |
3份 |
名称变更的批准文件(或复印件),复印件端正清晰。 |
||
宗旨业务范围变更 |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
必备 |
原 件 |
3份 |
内容填写完整准确、真实有效。 |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
必备 |
原 件 |
3份 |
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
||
宗旨业务范围变更的审批文件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
必备 |
原件或 复印件 |
3份 |
职能职责调整的批准文件(或复印件),复印件端正清晰。 |
||
住所变更 |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
必备 |
原 件 |
3份 |
内容填写完整准确、真实有效。 |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
必备 |
原 件 |
3份 |
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
||
住所变更证明材料 |
必备 |
原件或 复印件 |
3份 |
有房屋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的提交复印件(查看原件),复印件端正清晰;2.调节使用场地的由举办单位出具证明。 |
||
法 定 代 表 人 变 更 |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
必备 |
原 件 |
3份 |
内容填写完整准确、真实有效。 |
|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
必备 |
原 件 |
3份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及个人相关信息内容填写要真实准确有效;2.照片清晰。 |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
必备 |
原 件 |
3份 |
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
||
现任法定代表人免职文件 |
必备 |
原件或 复印件 |
3份 |
批准机关的免职文件(或复印件),复印件端正清晰。 |
||
现任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 |
必备 |
原件或 复印件 |
3份 |
由审计机关或相关职能机构出具的离任审计报告(或加盖印章签署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复印件端正清晰。 |
||
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
必备 |
原件或 复印件 |
3份 |
批准机关的任职文件(或加盖印章签署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复印件端正清晰。 |
||
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 |
必备 |
复印件 |
3份 |
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端正清晰。 |
||
经费来源变更 |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
必备 |
原 件 |
3份 |
内容填写完整准确、真实有效。经费来源要与批准机关批复的一致[标准填写为:财务补助(全额)、财政补助(差额)、非财政补助(自筹)字样]。 |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
必备 |
原 件 |
3份 |
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
||
经费来源变更的审批文件 |
必备 |
原件或 复印件 |
3份 |
经费来源调整的批准文件(或复印件),复印件端正清晰。 |
||
开办资金变更 |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
必备 |
原 件 |
3份 |
内容填写完整准确、真实有效。 |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
必备 |
原 件 |
3份 |
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
||
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
必备 |
原 件 |
3份 |
提交由本单位和举办单位加盖印章的开办资金确认证明,并附单位变更申请前90日内加盖财务章的资产负责表。 |
||
举办单位变更 |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
必备 |
原 件 |
3份 |
内容填写完整准确、真实有效。 |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
必备 |
原 件 |
3份 |
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
||
举办单位变更的审批文件 |
必备 |
原件或 复印件 |
3份 |
举办单位调整的批准文件(或复印件),复印件端正清晰。 |
政务服务事项综合服务受理窗口收件要点信息表
(备注:本信息表中的相关内容仅供填报示范参考,政务服务事项相关要素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以部门正式填报的信息为准。)
填表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2017年8月10日
事项名称 |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
子项名称 |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
||||||||
事项编号 |
430900 0064839637 A 2 02 00 |
子项编号 |
430900 0064839637 A 2 00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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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
||||||||||
是否转报 上级机关 |
□是 ■否 |
转报单位 |
|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给付 □行政检查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行政裁决 □其他行政权力 □公共服务事项 |
||||||||||
许可对象 |
益阳市直各事业单位 |
||||||||||
许可依据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
||||||||||
收费名称及 非税执收代码 |
收费依据 |
收费性质 |
收费标准(元/计费单位) |
执收单位及非税执收代码 |
收费方式 |
收费模式 |
|||||
|
不收费 |
|
|
|
|
|
|||||
许可数量 |
□无限制 ■有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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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 |
注销登记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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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条件 |
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举办单位决定解散;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自行决定解散; (四)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撤销; (五)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事业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清算组织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至少发布三次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债权人应当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其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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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电话 |
窗口0737-4239685;办公室0737-6183720 |
登记事项 |
材 料 名 称 |
材料类型 |
份 数 |
要 点 描 述 |
|
注销登记 |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 |
必备 |
原 件 |
3份 |
内容填写完整准确,真实有效。清算组意见:清算报告内容属实;举办单位意见:情况属实,同意申报注销。 |
撤销或解散与合并的审批文件 |
必备 |
原件或 复印件 |
3份 |
撤销或合并解散的批准文件(或复印件),复印件端正清晰。 |
|
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
必备 |
原 件 |
3份 |
清算报告由举办单位盖章确认,并签署:“本清算报告内容属实,不含虚假,如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单位负责。” |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单位印章 |
必备 |
原 件 |
3份 |
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证书或印章遗失(损毁)的还需提交遗失和作废公告的凭证。 |
|
发布拟注销登记的公告 |
必备 |
复印件 |
3份 |
对外发布注销公告的凭证;清算组织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至少发布三次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 |
负责人(签字):肖念先 填报人(签字):胡建新 联系电话:4239685
政务服务事项综合服务受理窗口收件要点信息表
(备注:本信息表中的相关内容仅供填报示范参考,政务服务事项相关要素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以部门正式填报的信息为准。)
填表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2017年8月10日
事项名称 |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
子项名称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 |
||||||||
事项编号 |
430900 0064839637 A 2 02 00 |
子项编号 |
430900 0064839637 A 2 00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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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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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转报 上级机关 |
□是 ■否 |
转报单位 |
|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给付 □行政检查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行政裁决 ■其他行政权力 □公共服务事项 |
||||||||||
许可对象 |
益阳市直各事业单位 |
||||||||||
许可依据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
||||||||||
收费名称及 非税执收代码 |
收费依据 |
收费性质 |
收费标准(元/计费单位) |
执收单位及非税执收代码 |
收费方式 |
收费模式 |
|||||
|
不收费 |
|
|
|
|
|
|||||
许可数量 |
□无限制 ■有限制 |
||||||||||
法定期限 |
注销登记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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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条件 |
第六十三条 事业单位遗失或者损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补(换)领。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遗失或者损毁严重无法查证证书全部内容的,发布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废的公告,收回未遗失或者损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者副本,补发使用新的证书号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损毁较轻可以查证证书全部内容的,收回损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发使用原证书号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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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电话 |
窗口0737-4239685;办公室0737-6183720 |
登记事项 |
材 料 名 称 |
材料类型 |
份 数 |
要 点 描 述 |
|
证书补领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书 |
必备 |
原 件 |
3份 |
内容填写完整准确,真实有效。相关意见按照业务指南填写。 |
未遗失或损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和副本) |
必备 |
原 件 |
3份 |
现存未遗失或损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和副本)。 |
|
加强证书管理的改进措施 |
必备 |
原 件 |
3份 |
事业单位书面《加强证书管理措施》。(并加盖印章) |
负责人(签字):肖念先 填报人(签字):胡建新 联系电话:4239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