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10月9日至10月23日,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按照“双随机”要求,从核准登记的市直事业单位中按3%比例随机抽取了7家事业单位,对其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及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对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单位名称 |
法定 代表人 |
住所 |
12430900446892701W |
益阳市市政重点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
龚亮 |
益阳市康富南路1号 |
124309004468851736 |
益阳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
徐戍东 |
益阳市龙洲南路299号 |
12430900G01721439Q |
益阳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 |
文磊 |
益阳市益阳大道1089号 |
12430900G01720452X |
益阳市种苗站 |
刘品淑 |
益阳市龙洲南路299号 |
12430900446884357L |
益阳市图书馆 |
胡勇 |
益阳市高新区迎宾东路555号 |
12430900446886125E |
益阳市纤维质量监测中心 |
胡建军 |
益阳市康富南路110号 |
12430900MB1773929Q |
益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管理办公室 |
岳艳 |
益阳市赫山区团圆路333号 |
二、抽查情况
从公示信息抽查情况看,7个事业单位法人均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了2023年年度报告。市图书馆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真实准确,与实际相符,证书、印章管理使用规范,登记档案齐全规范;其他6个事业单位存在登记档案未单独立卷或整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市市政重点工程建设事务中心证书正本未悬挂在单位醒目位置。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主要行政负责人调整后未及时申报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下发后方才申报,已于实地核查前完成了变更登记。
三、整改要求
针对上述问题,相关事业单位要及时整改。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确保公示信息内容真实准确,特重申如下要求:
1.事业单位法人须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2.事业单位法人要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湖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规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的,应当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减少超过20%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事业单位法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加强证章、登记档案管理,建立印章使用登记管理制度,登记资料单独立卷归档,确保登记档案资料规范齐全。
3.举办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监管,督促依法开展业务活动,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对历年来的登记档案进行规范整理,并单独建立登记档案;对所属事业单位申办的登记业务和提交的年度报告书,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尤其是开办资金发生大幅度变化的更应审慎把关;加强对已撤机构待注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印章管理,切实防止因管理不当引发涉法涉诉等问题。
益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