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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管理暂行办法》发布施行
作者:    发布日期:2014-03-05 00:00:00    文档来源:市编办    已浏览:

  为规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管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联合发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依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旨在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的注册、使用、变更和注销以及争议解决等管理工作进行有效规范。

  该《办法》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网上名称,包括域名和网站名称,由同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管理和核准,并据此进行域名注册和网站备案。经认证的网站需放置网上名称《标识证书》,便于公众判断网站的真实性。

  该《办法》的出台,有助于强化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的管理,规范当前互联网域名的使用现状,提升国家政府治理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是贯彻落实当前中央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安全的重要举措。

  《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