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编办发〔2016〕16号
关于开展全市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编办、市直各单位人事科: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和《中央编办关于开展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6〕3号)及省编办《关于开展全省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湘编办发〔2016〕11号)要求,现就开展全市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以下简称“群团”)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赋码及证书发放。机关、群团在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刊载事项变更时,按照相关服务指南填写表格、加盖公章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赋码机关接受申请单位材料并核对后,对符合要求的机关、群团赋码并发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二)简化初始发证程序。1、已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机关、群团,证书刊载信息无变更的,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提交《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领表》,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证书刊载信息有变更的,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按变更后的信息填写并提交《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领表》及需要变更信息的相关证明,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2、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提交《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三)、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中央编办网上赋码系统为各级编办提供实时赋码、证书打印、数据管理等服务。全国机关、群团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由中央编办向全国统一信用信息交换平台传送。
(四)时间要求。从2016年开始,全市机构编制部门启动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工作。为机关、群团发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并于2017年底前完成全市机关、群团的证书初始发放工作。
二、职责分工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区县(市)编办负责本级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赋码发证工作。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负责全市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赋码工作,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承担市直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赋码工作,赋码发证时使用“益阳市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专用章”。 各区县(市)编办在赋码发证时使用“XXX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专用章”。
三、工作要求
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工作,是机构编制部门一项新的职责,各区县(市)编办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配备工作需要的人员力量,落实工作责任,做好宣传指导及信息公开。要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工作衔接,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为机关、群团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证书发放工作。要做好相关部门业务培训,加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使用、管理以及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市直机关、群团按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申请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到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地址:益阳市梓山路1号市委办公楼630办公室,联系电话:6183720 。
益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