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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三关”做好控编减编 当好机构编制“守门人”
作者:阳习涛    发布日期:2023-07-28 11:34:14    文档来源:南县县委编办    已浏览:

益阳市南县县委编办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基本遵循,始终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不断规范和加强编制管理,盘活编制存量,严控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当好机构编制管理“守门人”。

严把“政治”关,增强控编减编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在党管干部、党管组织的全流程中来统筹谋划。一是强化理论宣传。多渠道、多途径组织开展《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学习,将《条例》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教育培训、组工干部教育培训,多次在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上传达学习中央、省委编办相关政策文件,不断压实党委主体责任,提升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法治意识。二是强化刚性约束。严格落实编制使用核准的各项要求,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增强控编减编的责任感、使命感,围绕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总目标,向深化改革要编制,向科学管理要编制,向提高效率要编制,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各项制度规定,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控编减编工作取得成效。

严把“管控”关,多措并举做好控编减编工作。通过加快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着力构建“控编提效、以效减编、以编控人”的工作局面。一是强化事前调研。健全完善机构编制审批事项前期调研制度,按照“凡请必调、凡进必评”的工作要求,全面分析评估机构编制请示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坚决堵住“不重效能、单纯以增编增人增职数来推动工作”的本位主义。加强工作引导,鼓励各级各部门主动向加强管理要编制,最大程度释放现有机构编制的使用效能。破除“重视工作就要增加机构,加强工作就要增加编制”的惯性思维,扭转“行政编制无空间、事业编制来补充”的错误认识。二是强化事中评估。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建立健全动态调整工作机制,以职责清单为切入点,按照“撤一建一,增减平衡”的工作原则,主动调整优化机构编制,推动人员编制力量向主责主业聚集,全面提升机构运行、编制使用效能。三是强化事后督查。健全管理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和督促检查,对违规占编、人岗分离、混编混岗等问题,督促及时全面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暂停新增编制、新进人员审批程序。四是强化编外人员管理。严格控制编外人员总量规模,不断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联合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根据有关政策和要求制定《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办法》,稳妥有序开展编外人员清理规范。

严把“纪律”关,确保控编减编工作落到实处。坚持底线思维,严守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坚决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主动适应新形势,深刻把握新要求,坚决落实“两个只减不增”要求,把牢纪律“红线”,守住总量“底线”,坚持“控”,大力“减”,动态“调”,严格“管”,强化“督”,确保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向事关全局的中心工作、重点领域和基层一线倾斜,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事业急需。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预防教育和案件查处力度,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问责,切实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