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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提醒】“台前”不贪不腐,“幕后”怎能恣意妄为?

发布时间 : 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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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清风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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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北市委原副书记操某某被通报“双开”,其“纵容、默许配偶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某某默许亲属利用其本人职权谋取私利……

近期各地通报的违纪违法案例中,源于家风不正的问题不在少数,有些领导干部因对身边人管理不善,从而被老婆、孩子、其他身边人“拉下水”的事并不鲜见。这些领导干部“台前”虽然不贪不腐,却忽视、默许甚至是支持“幕后”身边人恣意妄为,殊不知借权腐败问题,不仅破坏了社会公平竞争原则和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更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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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弟弟、儿子、外甥打着我的旗号承揽了一些工程项目。还有亲戚创办了装修公司,我儿子也参与其中,违规承揽业务。我外甥与他人合伙做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我也从中收受贿赂。我从默许亲属违规经商、承揽工程,到渐渐失管失控,再到他们背着我自行其是,利用我的职权和影响力谋取利益,以致越走越远。”江西省抚州市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乐某某在忏悔书中这样说。2024年1月,乐某某被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乐某某对家人失管失教,面对亲人违规参与工程项目的无理要求,他不是坚决制止,而是纵容默许,直至沆瀣一气,最终把家庭变成了“腐败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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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2022年3月,甘肃省平凉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黄某某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00万。经查,黄某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台上讲一套、台下做一套,表面对党忠诚,背后违规逾矩,纵容妻子吃空饷、做生意、收受他人钱款,竭力为“自家生意”站台撑腰,帮助亲属经商谋利,他的妻子于某某也从“贤内助”变成当地“大名鼎鼎”的“贪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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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委原常委、县政府原常务副县长陈某对其配偶黄某某作为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的事听之任之,甚至还利用自己的职权,多次通过向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说情、打招呼等方式,插手工程项目建设,将分管领域内的工程项目交给黄某某的公司。2020年7月,陈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0年12月,陈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同月,其丈夫黄某某因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持续]

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常与家风败坏密切相关,可见家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党员干部不光要管好“台前”的自己,也要管好“幕后”的身边人,才能不为人所利用,切断潜在的利益输送链条,共同筑起拒腐防变的稳固防线。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督促领导干部从严管好亲属子女。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切莫因自身家庭观、权力观出现偏差,对家人失管失教,从“全家福”沦为“全家腐”。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多处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作出的处分规定。例如,新增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了对“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行为的处分;第一百零七条新增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有其他违反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行为”的处分规定;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学时刻]

【爱子,教之以义方。】


出自《左传·隐公三年》,其意是爱孩子就应该教导他遵守道德规范,让他走正道。2016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特别引述了“爱子,教之以义方”,要求党员干部“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建设优良家风,领导干部首先必须做家风建设的表率,严格要求亲属子女,方能引导家人正心修身、戒贪弃污,进而引领一方清风正气,让好家风成为世代相传的“传家宝”。